- 项目名称: 勒流街道港口路污水泵站配电室迁建工程
- 规模: 该工程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工程范围为:顺德区勒流街道港口路污水泵站配电室,工作内容包含以下部分:土建部分:建筑面积为99.84平方米,地上1层,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建筑结构高度为4.2米,采用端承型钻孔灌注桩基础。工作内容包括:土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装饰工程等;绿化部分:工作内容包括种植台湾草;安装部分:工作内容包括室内强电、防雷、给排水、水施工艺设备、消防、监控、通风除臭及抗震支架部分;具体
- 范围: 该工程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工程范围为:顺德区勒流街道港口路污水泵站配电室,工作内容包含以下部分:土建部分、绿化部分、安装部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1-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2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勒流街道港口路污水泵站配电室迁建工程
标段(包)名称:勒流街道港口路污水泵站配电室迁建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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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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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5-440606-04-01-351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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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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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流街道港口路污水泵站配电室迁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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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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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流街道港口路污水泵站配电室迁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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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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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流街道港口路污水泵站配电室迁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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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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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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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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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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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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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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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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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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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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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来源
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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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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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工程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工程范围为:顺德区勒流街道港口路污水泵站配电室,工作内容包含以下部分:土建部分:建筑面积为
99.84平方米,地上1层,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建筑结构高度为4.2米,采用端承型钻孔灌注桩基础。工作内容包括:土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装饰工程等;绿化部分:工作内容包括种植台湾草;安装部分:工作内容包括室内强电、防雷、给排水、水施工艺设备、消防、监控、通风除臭及抗震支架部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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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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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工程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工程范围为:顺德区勒流街道港口路污水泵站配电室,工作内容包含以下部分:土建部分、绿化部分、安装部分,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4013848.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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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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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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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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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3156.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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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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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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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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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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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①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②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和相关注册管理办法),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7.1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7.2 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7.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7.4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
对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0.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大型企业不得参与投标,中小微企业须按招标
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非中小微企业将被拒绝投标。
10.2本项目招标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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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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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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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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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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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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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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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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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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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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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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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4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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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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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4
年
1
月
25
日
0
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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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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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4
年
1
月
25
日
0
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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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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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
(1)
开标当天不接受投标人现场签到、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只接受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
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规定时间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
(3)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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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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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4
年
1
月
25
日
0
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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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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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
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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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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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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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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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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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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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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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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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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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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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7-25538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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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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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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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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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
3号弘越中心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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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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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
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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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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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7-2266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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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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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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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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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7-2283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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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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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4.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5.参与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6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7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8
.项目编号:GC2023(SD)WZ0292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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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潘小姐
,联系方式:
0757-25538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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