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兴宁市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兴宁市叶塘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 规模: 包括且不仅限于:兴宁市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兴宁市叶塘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及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等两大建设内容。其中:(1)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托园区路网骨架,充分利用边角地、防护绿地等用地沿道路设置健走步道、光伏长廊、公共停车场、光伏车棚、公共厕所等设施;利用现状兴宁·天河创新产业园内各单体建筑闲置楼面开展屋顶光伏建设。(2)农贸市场及农产品展销中心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8128.58平方米,容积率按1.52计算,项目总建筑面积16574.72平方米(计容面积12307.14平方米,不计容面积4267.58平方米),其中农产品展销中心建筑面积8500.98平方米,农贸市场建筑面积3806.16平方米,顶层均为屋顶光伏,安装建设光伏面积2494平方米,绿地面积2033平方米,停车位124个
- 范围: 岩土工程勘察、详细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0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兴宁市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兴宁市叶塘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兴宁市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兴宁市叶塘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投资项目名称:兴宁市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兴宁市叶塘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兴宁市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兴宁市叶塘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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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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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0-441481-04-01-63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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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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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兴宁市叶塘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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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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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兴宁市叶塘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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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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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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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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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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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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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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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叶塘镇兴宁
·天河创新产业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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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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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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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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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兴宁市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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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规模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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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且不仅限于:
兴宁市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兴宁市叶塘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及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等两大建设内容。其中:(
1)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托园区路网骨架,充分利用边角地、防护绿地等用地沿道路设置健走步道、光伏长廊、公共停车场、光伏车棚、公共厕所等设施;利用现状兴宁·天河创新产业园内各单体建筑闲置楼面开展屋顶光伏建设。(2)农贸市场及农产品展销中心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 8128.58 平方米,容积率按 1.52 计算,项目总建筑面积 16574.72 平方米(计容面积 12307.14 平方米,不计容面积 4267.58 平方米),其中农产品展销中心建筑面积 8500.98 平方米,农贸市场建筑面积 3806.16 平方米,顶层均为屋顶光伏,安装建设光伏面积 2494 平方米,绿地面积 2033 平方米,停车位 124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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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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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详细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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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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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工期: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之日起计
3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设计
工
期: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5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编制等成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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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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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271.32
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
160.27
万元,
初步
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
111.0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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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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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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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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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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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
1)、(2)资质的独立
法人企业或由分别具备以下(
1)、(2)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联合体最多由
2家企业组成,牵头人应为设计企业
):
(
1)具备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
2)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及
电力
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
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及
电力
行业
(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 (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
1)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
2)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
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各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
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 号的要求, 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自 2024 年
8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1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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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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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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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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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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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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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
“梅州市”进入梅州专区(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并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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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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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
“梅州市”进入梅州专区(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并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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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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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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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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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5
年
3
月
2
日
18:00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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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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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
月
4
日
8 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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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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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
于
2025
年
3
月
4
日
8:30
时
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
、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
于
2025
年
3
月
4
日
8:30
时
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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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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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5
年
3
月
4
日
8
时
30
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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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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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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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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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及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在各媒体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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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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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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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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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天河创新产业园办公楼三、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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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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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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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753-3876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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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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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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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三路
7号中海慧智大厦1栋1C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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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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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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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753-332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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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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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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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753-3332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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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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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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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时间
安排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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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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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兴宁市叶塘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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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
邀请(招标文件
获取
)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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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招标公告之日起
至
202
5
年
3
月
2
日
18:00
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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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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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5
年
2
月
22
日
18:00
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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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
5
年
3
月
4
日
8:30
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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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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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5
年
3
月
4
日
8:30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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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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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
6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
20
2
5
年
3
月
4
日
8:45
时至
9:30
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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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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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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