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检测项目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3-07-01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检测项目
  • 范围: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检测项目

标段(包)名称: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桩基完整性检测、实体检测及节能检测;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地基承载力检测、工程材料常规性检测及空气检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检测项目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检测项目
  • 项目编号: JG2023-356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7月1日 0时0分~2023年7月24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桩基完整性检测、实体检测及节能检测:是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地基承载力检测、工程材料常规性检测及空气检测: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桩基完整性检测、实体检测及节能检测:6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地基承载力检测、工程材料常规性检测及空气检测: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桩基完整性检测、实体检测及节能检测: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地基承载力检测、工程材料常规性检测及空气检测:
  • 投标人资格条件: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桩基完整性检测、实体检测及节能检测: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适用于标段一)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适用于标段一) 3.5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3.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3.9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三) 注:1 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联由合体牵头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需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并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落款出具,并由主办方签字或盖章。 3.10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地基承载力检测、工程材料常规性检测及空气检测: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适用于标段二)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适用于标段二) 3.5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3.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3.9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三) 注:1 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联由合体牵头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需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并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落款出具,并由主办方签字或盖章。 3.10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桩基完整性检测、实体检测及节能检测: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地基承载力检测、工程材料常规性检测及空气检测: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7月24日 10时0分 - 2023年7月24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7月1日 0时0分 - 2023年7月24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3年7月24日 9时45分 - 2023年7月24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 招标代理: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魏工
  • 代理联系人: 袁工、陆工
  • 联系方式: 020-39006886
  • 代理联系方式: 020-39914945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 监督电话: 020-39006886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