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三水区芦苞高端装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
- 项目地址: 项目位于芦苞镇高端装备产业园西南角,规划横五路南侧,塘西大道西侧,规划纵二路东侧,规划横六路北侧
- 规模: 三水区芦苞高端装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服务范围:收集芦苞镇工业园A、B、C、D区生活及生产污水,新建高端装备产业园生活及生产污水,何氏水产生产、生活污水,芦苞高端装备园(北园)区域生活及生产污水等。根据产业园规划及建设进度情况,三水区芦苞高端装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拟定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1.7万m³/d,包括预处理部分、生化处理部分、深度处理部分、污泥处理部分及其厂区其他附属构筑物。建安工程费约13570.82万元。最终根据经招标人书面确定的工程范围、内容进行设计,并在设计工作过程中按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范围: 招标人委托中标人提供三水区芦苞高端装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相关工程设计服务及后续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效果图及设计评审)、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和设计变更对应的预算编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最终服务内容以招标人最终下达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 概况: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芦苞镇高端装备产业园西南角,规划横五路南侧,塘西大道西侧,规划纵二路东侧,规划横六路北侧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1-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2-1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三水区芦苞高端装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三水区芦苞高端装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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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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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440607-04-01-62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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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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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芦苞高端装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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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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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芦苞高端装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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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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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芦苞高端装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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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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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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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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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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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实施
(交货)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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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芦苞镇高端装备产业园西南角,规划横五路南侧,塘西大道西侧,规划纵二路东侧,规划横六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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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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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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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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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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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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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芦苞高端装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服务范围:收集芦苞镇工业园
A、B、C、D 区生活及生产污水,新建高端装备产业园生活及生产污水,何氏水产生产、生活污水,芦苞高端装备园(北园)区域生活及生产污水等。
根据产业园规划及建设进度情况,三水区芦苞高端装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拟定分两期建设
。
一期建设规模
1.7
万
m³/d,
包括预处理部分、生化处理部分、深度处理部分、污泥处理部分及其厂区其他附属构筑物
。
建安工程费
约
13570.82万元
。
最终根据经招标人书面确定的工程范围、内容进行设计,并在设计工作过程中按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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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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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委托中标人提供
三水区芦苞高端装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相关工程设计服务及后续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
效果图及设计评审
)、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和设计变更对应的预算编制)
、
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
最终服务内容
以招标人最终下达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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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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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
1)初步设计工作要求: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成果初稿,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根据评审意见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修编稿;
(
2)施工图设计工作要求: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初稿;施工图设计图纸通过评审或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后,根据评审意见5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施工图预算修编稿;
(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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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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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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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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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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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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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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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甲级设计专项资质。
2.1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设计类企业)
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
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3需提供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近半年内(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为准。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 14 号)规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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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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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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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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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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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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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年11月
2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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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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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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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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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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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
12
月
12
日
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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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
12
月
12
日
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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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开标
四
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
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2.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
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以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到场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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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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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
月
12
日
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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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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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开标
四
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
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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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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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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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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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正源水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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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
71号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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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757-87787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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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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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智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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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
28号智慧新城t1栋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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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邓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7-821312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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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三水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水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联系电话
|
0757-87732610
、
0757-87717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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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
2.工程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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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水区芦苞高端装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的
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区正源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自筹资金
。
本
项目
设计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芦苞镇高端装备产业园西南角,规划横五路南侧,塘西大道西侧,规划纵二路东侧,规划横六路北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
三水区芦苞高端装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服务范围:收集芦苞镇工业园
A、B、C、D 区生活及生产污水,新建高端装备产业园生活及生产污水,何氏水产生产、生活污水,芦苞高端装备园(北园)区域生活及生产污水等。
根据产业园规划及建设进度情况,三水区芦苞高端装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拟定分两期建设
。
一期建设规模
1.7
万
m³/d,
包括预处理部分、生化处理部分、深度处理部分、污泥处理部分及其厂区其他附属构筑物
。
建安工程费
约
13570.82万元
。
最终根据经招标人书面确定的工程范围、内容进行设计,并在设计工作过程中按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3 服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
1
)
初步设计工作要求: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成果初稿,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根据评审意见
5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修编稿;
(
2
)施工图设计工作要求: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初稿;施工图设计图纸通过评审或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后,根据评审意见
5
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施工图预算修编稿;
(
3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
招标控制价
:
2.4.
1
.
招标内容:
招标人委托中标人提供
三水区芦苞高端装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相关工程设计服务及后续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
效果图及设计评审
)、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和设计变更对应的预算编制)
、
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
最终服务内容
以招标人最终下达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
2.4.
2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503.92万
元
。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
2.6服务质量:
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
设计的
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丙
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丙
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甲级设计专项资质。
4.2.1
本项目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设计类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
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
5
.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
中级
(或以上)职称,且具备
注册
公用设备
工程师
(给水排水)执业证书。
4.
5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
(或其分支机构)
近半年内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
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
投标人单位公章
为准。
4.
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
6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6
.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
6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
招标公告发布
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
6
.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6
.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佛政数
[
2022] 14 号
)
规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
电子
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
电子
保函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相关金融机构的系统办理电子投标保函(保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12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
开标四室
(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
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
。
7.3
投标人
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
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以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到场递交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
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
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1.联系方式
|
招标人:
佛山市三水区正源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智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
71号202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
28号智慧新城t1栋0603
|
|
邮
编:
528100
|
邮
编:
528100
|
|
联
系
人:
陈工
|
联
系
人:
邓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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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757-87787863
|
电
话:
0757-8213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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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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