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协和学校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广州协和学校改扩建工程_广州协和学校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广州协和学校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广州协和学校改扩建工程
- 规模: 对现有立基堂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立基堂总建筑面积15753.70平方米,其中现有立基堂改造3240平方米,加扩建12513.70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24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5753.70㎡,三级导线测量,五等水准测量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8-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9-13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协和学校改扩建工程_广州协和学校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广州协和学校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州协和学校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5-440103-04-01-168620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协和学校改扩建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协和学校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协和学校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协和一路、西湾路 93 号。 |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市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对现有立基堂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立基堂总建筑面积15753.70平方米,其中现有立基堂改造3240平方米,加扩建12513.70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24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5753.70㎡,三级导线测量,五等水准测量。 | ||
| 招标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 | ||
| 工期(交货期) | 125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574.03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5.2.1工程勘察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勘察成员提供)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5.2.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5.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5.1条、第5.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5.1条、第5.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的注册有效期或使用有效期内未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后果。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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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23日 18时3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13日 11时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13日 11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13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394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陶工 | 联系电话 | 020-8173994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层2903室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戚工 | 联系电话 | 020-83383274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28866220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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