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育龙居配套小学及幼儿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广州市天河区育龙居配套小学及幼儿园建设工程_广州市天河区育龙居配套小学及幼儿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补充公告
- 项目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育龙居配套小学及幼儿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广州市天河区育龙居配套小学及幼儿园建设工程补充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9-13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育龙居配套小学及幼儿园建设工程_广州市天河区育龙居配套小学及幼儿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标段(包)名称:广州市天河区育龙居配套小学及幼儿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广州市天河区育龙居配套小学及幼儿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育龙居配套小学及幼儿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项目编号: JG2024-4581)补充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育龙居配套小学及幼儿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项目编号:JG2024-4581)已于2024年09月10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调整。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 招标公告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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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修改类型 |
原文 |
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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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修改 |
5.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 [2021]2号)的相关规定。 |
5.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二级或以上 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 [2021]2号)的相关规定。 |
二、 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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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修改类型 |
原文 |
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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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二 商务文件(资信业绩部分)评分表 |
修改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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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
修改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2 |
招标单位: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日 期: 2024年9月1 3 日
附件 1:
商务文件(资信业绩部分)评分表
项目名称:
评委签名: 日期:
注:
1、类似设计业绩:
( 1 )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査合格证书等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以清晰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作为评审依据。
( 2 )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査合格证书载明时间为准;项目总投资证明文件:如合同中有列明项目总投资的可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未列明的,可提交列明总投资金额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作为证明材料;总建筑面积证明文件:可以是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或列明总建筑面积的合同文件,如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或合同未列明的,可提交列明总建筑面积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或业主提供的总建筑面积证明文件。
( 3 )如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前述证明材料不能直接反映评分要求的特征和必要信息的,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资历:
( 1)需提供拟派人员的职称证、 拟派人员的 2024 年 8月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扫描件。
( 2)设计业绩需提供 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査合格证书等证明文件 。如果合同或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单位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不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的名字, 投标单位需另行提供有效证明其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 3)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3、设计团队人员情况
( 1)需提供拟派人员的职称证的证书清晰扫描件。
( 2)需提供投入人员的 2024 年 8月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扫描件。
( 3)项目管理团队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不可兼任,每专业仅计算一人得分,一个专业配置多人仅计算第一人得分。
( 4)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4 、 企业信誉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须提供证书清晰扫描件。
5、 本表中所有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6、投标人的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附件 2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及主要人员简历表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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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人员安排分工 |
姓 名 |
年龄 |
基本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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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职务、执业资格、专业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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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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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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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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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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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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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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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气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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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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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暖通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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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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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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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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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园林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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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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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勘察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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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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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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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表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上述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不能兼任。
3、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 ( 人员仅指投标人自身人员,如投标申请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集团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的人员,但包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人员;同样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也不得使用集团公司的人员。 ) ,须提供投入人员的 2024年8月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
主要人员简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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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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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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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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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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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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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 本 项 目 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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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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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勘察或 设 计 工 作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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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学 校 |
年毕 业 于 学 校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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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工 作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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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参加 过 的 类 似 项 目 |
担任 职 务 |
发包 人 及 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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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投 标 人 应 根 据 投 标 人 须 知 的相关 要 求 在本 表后 附 相 关 证 明 材 料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