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优先实施子项工程(一期)答疑澄清公告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4-01-03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优先实施子项工程一期答疑
  • 规模: 项目1设计规模5.5万方/天,因此设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为最低要求合理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

标段(包)名称: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优先实施子项工程(一期)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 -优先实施子项工程(一期)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GC2023(SD)WZ0311

项目名称: 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 -优先实施子项工程(一期)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 4 1 3

原定开标时间: 202 4 1 19

一、 澄清修改内容

1、 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 -优先实施子项工程(一期)》第 25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1、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已充分考虑并理解本项目需要采购的主要材料及设备要求(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8.2条),后续不得以此作为对招标人的抗辩,作出包括但不限于停工、拖延施工、消积怠工、解除合同、投诉或其他有可能影响工期或招标人声誉的行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合同违约、安全事故、经济损失、重新招标损失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11、对高效沉淀池设备的采购数量,在合同签订后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12、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已充分考虑并理解本项目需要采购的主要材料及设备要求(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8.2条),后续不得以此作为对招标人的抗辩,作出包括但不限于停工、拖延施工、消积怠工、解除合同、投诉或其他有可能影响工期或招标人声誉的行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合同违约、安全事故、经济损失、重新招标损失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2、 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 -优先实施子项工程(一期)》第 210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8.2.4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提供相应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等资料,并会同监理单位和发包人进行查验和交货验收。承包人进行的质量检测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有权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

8.2.5 承包人投标报价时已充分考虑并理解本项目需要采购的主要材料及设备要求,后续不得以此作为对发包人的抗辩,作出包括但不限于停工、拖延施工、消积怠工、解除合同、投诉或其他有可能影响工期或发包人声誉的行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合同违约、安全事故、经济损失、重新招标损失等)均由承包人承担。

8.2.4对高效沉淀池设备的采购数量,在合同签订后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综合考虑。

8.2.5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提供相应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等资料,并会同监理单位和发包人进行查验和交货验收。承包人进行的质量检测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有权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

8.2.6 承包人投标报价时已充分考虑并理解本项目需要采购的主要材料及设备要求,后续不得以此作为对发包人的抗辩,作出包括但不限于停工、拖延施工、消积怠工、解除合同、投诉或其他有可能影响工期或发包人声誉的行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合同违约、安全事故、经济损失、重新招标损失等)均由承包人承担。

3、 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 -优先实施子项工程(一期)》第 13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5、暂估价是指市政外网电源接入净水厂工程及设计费用。

5、暂估价是指市政外网电源以及外部供水接入净水厂工程及设计费用。

4、 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 -优先实施子项工程(一期)》第 23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5)暂估价是指市政外网电源接入净水厂工程及设计费用。

5)暂估价是指市政外网电源以及外部供水接入净水厂工程及设计费用。

5、 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 -优先实施子项工程(一期)》第 24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9、暂估价必须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使用。投标人编制施工图纸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按照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的综合单价乘以建安费中标折率为结算单价,并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投标人为完成市政外网电源接入净水厂工程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建安费、审查费、专家评审认证费等)均由投标人承担,结算上限不超过暂估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综合考虑。

9、暂估价必须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使用。投标人编制施工图纸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按照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的综合单价乘以建安费中标折率为结算单价,并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投标人为完成市政外网电源以及外部供水接入净水厂工程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建安费、审查费、专家评审认证费等)均由投标人承担,结算上限不超过暂估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综合考虑。

6、 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 -优先实施子项工程(一期)》第 215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0.7 暂估价:暂估价包含市政外网电源接入净水厂工程及设计费用。

暂估价使用需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承包人编制施工图纸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按照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的综合单价乘以建安费中标折率为结算单价,并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承包人为完成市政外网电源接入净水厂工程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建安费、审查费、专家评审认证费等)均由承包人承担,结算上限不

超过暂估价。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综合考虑。

10.7 暂估价:暂估价包含市政外网电源以及外部供水接入净水厂工程及设计费用。暂估价使用需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承包人编制施工图纸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按照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的综合单价乘以建安费中标折率为结算单价,并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承包人为完成市政外网电源以及外部供水接入净水厂工程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建安费、审查费、专家评审认证费等)均由承包人承担,结算上限不超过暂估价。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综合考虑。

7、 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 -优先实施子项工程(一期)》第 13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2.4 本项目(包含项目1、项目2、项目3及项目4)招标控制价总金额为:355922132.28元(包含不可竞争费10186748.37元、暂估价6939000元),建安费最高投标折率90%。

2.4.1 项目1招标控制价为:175494152.48元(包含不可竞争费4858810.52元、暂估价4460000元),建安费最高投标折率为90%;

2.4.2 项目2招标控制价为:155858679.36元(包含不可竞争费3998264.75元、暂估价2479000元),建安费最高投标折率为90%;

2.4.3 项目3招标控制价为:16919881.07元(包含不可竞争费894536.91元),建安费最高投标折率为90%;

2.4.4 项目4招标控制价为:7649419.37元(包含不可竞争费435136.19元),建安费最高投标折率为90%。

2.4 本项目(包含项目1、项目2、项目3及项目4)招标控制价总金额为:350703777.44元(包含不可竞争费12071131.55元、暂估价6840000元),建安费最高投标折率90%。

2.4.1 项目1招标控制价为:172682099.06元(包含不可竞争费5764542.49元、暂估价4460000元),建安费最高投标折率为90%;

2.4.2 项目2招标控制价为:153454604.69元(包含不可竞争费4849018.29元、暂估价2380000元),建安费最高投标折率为90%;

2.4.3 项目3招标控制价为:16919881.07元(包含不可竞争费973609.13元),建安费最高投标折率为90%;

2.4.4 项目4招标控制价为:7647192.62元(包含不可竞争费483961.64元),建安费最高投标折率为90%。

8、 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大良勒流水体综合整治工程 -优先实施子项工程(一期)》第 22 页、第 23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2、本项目(包含项目1、项目2、项目3及项目4)招标控制价总金额为:355922132.28元(包含不可竞争费10186748.37元、暂估价6939000元),建安费最高投标折率90%。

1) 项目1招标控制价为:175494152.48元(包含不可竞争费4858810.52元、暂估价4460000元),建安费最高投标折率为90%;

2) 项目2招标控制价为:155858679.36元(包含不可竞争费3998264.75元、暂估价2479000元),建安费最高投标折率为90%;

3) 项目3招标控制价为:16919881.07元(包含不可竞争费894536.91元),建安费最高投标折率为90%;

4) 项目4招标控制价为:7649419.37元(包含不可竞争费435136.19元),建安费最高投标折率为90%。

2、本项目(包含项目1、项目2、项目3及项目4)招标控制价总金额为:350703777.44元(包含不可竞争费12071131.55元、暂估价6840000元),建安费最高投标折率90%。

1) 项目1招标控制价为:172682099.06元(包含不可竞争费5764542.49元、暂估价4460000元),建安费最高投标折率为90%;

2) 项目2招标控制价为:153454604.69元(包含不可竞争费4849018.29元、暂估价2380000元),建安费最高投标折率为90%;

3) 项目3招标控制价为:16919881.07元(包含不可竞争费973609.13元),建安费最高投标折率为90%;

4) 项目4招标控制价为:7647192.62元(包含不可竞争费483961.64元),建安费最高投标折率为90%。

上述修改文件已上传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5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 9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三楼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 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人: 王工、蓝工

联系方式: 0757 - 22320101

联系方式:

18898779583、18719067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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