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永贝大道(贝水大道—永安大道)建设工程项目(一期)10kV陶瓷城电力线迁改工程(AB段)(施工)澄清公告
- 项目名称: 肇庆市鼎湖区永贝大道贝水大道永安大道建设工程项目一期10kV陶瓷城电力线迁改工程AB段施工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16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肇庆市鼎湖区永贝大道(贝水大道—永安大道)建设工程项目(一期)10kV陶瓷城电力线迁改工程(AB段)(施工)
标段(包)名称:肇庆市鼎湖区永贝大道(贝水大道—永安大道)建设工程(一期)10kV陶瓷城电力线迁改工程(AB段)(施工)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肇庆市鼎湖区永贝大道(贝水大道 —永安大道)建设工程(一期)10kV陶瓷城电力线迁改工程(AB段)(施工)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肇庆市鼎湖区永贝大道(贝水大道 —永安大道)建设工程(一期)10kV陶瓷城电力线迁改工程(AB段)(施工)于2025年04月10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作出澄清变更。
一、 澄清 内容:
( 1)原 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2.2.1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10%。
现修改为 : 12.2.1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2 0% 。
(2) 原 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2.4.1 付款周期:本工程合同签订后30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按中标价的10%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每期按完成工程进度的75%拨付,工程预付款扣回方式按(完成工程进度价款÷合同总造价)×预付款进行扣回,在工程付款至合同价的70%时暂停拨付工程款。
现修改为 : 12.4.1 付款周期:本工程合同签订后30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按中标价的20%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每期按完成工程进度的75%拨付,工程预付款扣回方式按(完成工程进度价款÷合同总造价)×预付款进行扣回,在工程付款至合同价的80%时暂停拨付工程款。
二、本项目招标活动时间修改为:
1、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 5 年 0 5 月 1 6 日 09时30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2 5 年 0 5 月 1 6 日 09时30分
3、开标时间:202 5 年 0 5 月 1 6 日 09时30分
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注: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若 本项目澄清文件与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项目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 肇庆市鼎湖区地方公路管理站
招标代理: 肇庆市信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 25 年 0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