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官山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官山支I涌(Ⅱ段)、官山支Ⅱ涌清淤工程、孔边窦、莘涌窦、石龙窦水闸工程、劳边涌引水泵站工程勘察设计答疑澄清公告
- 项目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官山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官山支I涌Ⅱ段Ⅱ涌清淤工程孔边窦莘涌窦石龙窦水闸工程劳边涌引水泵站工程勘察设计答疑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官山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标段(包)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官山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官山支I涌(Ⅱ段)、官山支Ⅱ涌清淤工程、孔边窦、莘涌窦、石龙窦水闸工程、劳边涌引水泵站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佛山市南海区官山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官山支I涌(Ⅱ段)、官山支Ⅱ涌清淤工程、孔边窦、莘涌窦、石龙窦水闸工程、劳边涌引水泵站工程
勘察设计
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GC2024(NH)XZ0108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官山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官山支I涌(Ⅱ段)、官山支Ⅱ涌清淤工程、孔边窦、莘涌窦、石龙窦水闸工程、劳边涌引水泵站工程
勘察设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
4
年
08
月
19
日
原定开标时间:
202
4
年
09
月
04
日
0
9时30
分
现定开标时间:
202
4
年
09
月
04
日
0
9时30
分
一、
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
第
一
章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的如下内容作出调整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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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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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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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投审〔
2020〕19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勘察设计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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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佛山市南海区官山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南发改资投审〔
2020〕19号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勘察设计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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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就《招标文件》
第
七
章
投标文件格式资信标
—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
的如下内容作出调整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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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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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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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
1)、(2)资质要求:
(
1)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灌溉排涝、城市防洪、河道整治)丙级(或以上)资质。
(
2)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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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
1)、(2)资质要求:
(
1)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城市防洪、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
2)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上述(
1)和(2)资质证书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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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就《招标文件》
第
七
章
投标文件格式经济标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
的如下内容作出调整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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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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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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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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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120 天)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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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其他说明
(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3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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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丹灶排水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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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佛山市盛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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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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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
7号二楼B室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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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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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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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0757-85449905
|
联系方式:
0757-8676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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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4
年
0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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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4
年
0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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