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区乡村振兴农村电网路灯建设项目施工(二期)
- 项目名称: 金平区乡村振兴农村电网路灯建设项目施工二期
- 规模: 项目主要对金平区月浦、岐山、鮀江、鮀莲等涉农街道“有路无灯”路段加装路灯,包括建设挂壁路灯11709套、太阳能挂壁路灯752套、太阳能立杆路灯2384套、双头太阳能立杆路灯4套、路灯控制箱95台及相关配套。项目概算总投资5629.91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5160.70万元,工程其他费用201.12万元(含设计费71.00万元,监理费52.28万元),预备费268.09万元。经财政预算审核(二期)项目总投资为52711322.36元,建安工程费为48788742.28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2325238.82元
- 范围: 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所涵盖的建设内容,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的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保修、包档案资料整理移交及项目交付使用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2-26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金平区乡村振兴农村电网路灯建设项目施工(二期)
标段(包)名称:金平区乡村振兴农村电网路灯建设项目施工(二期)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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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公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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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项目编号 |
汕公资建20230223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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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金平区乡村振兴农村电网路灯建设项目施工(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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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批文文号 |
汕金发改投[2023]3号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111-440511-04-01-357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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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汕头市金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金平区利安路1号升达大厦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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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晴旭街1号505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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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杭州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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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先生,段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87296835,0754-86737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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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汕头市金平区月浦、岐山、鮀江和鮀莲等涉农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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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项目主要对金平区月浦、岐山、鮀江、鮀莲等涉农街道“有路无灯”路段加装路灯,包括建设挂壁路灯11709套、太阳能挂壁路灯752套、太阳能立杆路灯2384套、双头太阳能立杆路灯4套、路灯控制箱95台及相关配套。项目概算总投资5629.91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5160.70万元,工程其他费用201.12万元(含设计费71.00万元,监理费52.28万元),预备费268.09万元。 经财政预算审核(二期)项目总投资为52711322.36 元,建安工程费为48788742.28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2325238.8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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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构成 |
专项债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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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所涵盖的建设内容,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的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保修、包档案资料整理移交及项目交付使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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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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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未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采用评标方法:“评定分离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2(投标人)》)。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承诺书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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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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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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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993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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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307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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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门 |
汕头市金平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8643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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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 |
2023年0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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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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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疑截止 |
2023年02月26日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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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公告 |
2023年02月28日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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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2月23日 17:00~2023年03月16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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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3月16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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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03月16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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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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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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