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全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2025年)监理【招标公告】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5-11-26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兴宁市全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2025年监理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兴宁市全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2025年)监理

标段(包)名称:兴宁市全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2025年)监理

投资项目名称:兴宁市全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2025年)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1400314886991F-20251124-000004-7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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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全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2025年)监理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509-441481-04-01-246400

投资项目名称

兴宁市全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2025年)

招标项目名称

兴宁市全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2025年) 监理

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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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兴宁市龙田镇、大坪镇、黄陂镇等 12个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所需资金由第三批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建设内容:村镇道路升级改造 22.18公里共174784平方米、安装智慧路灯1370盏、农房整治322077平方米、圩镇客厅改造12个共4500平方米、新建农贸市场6座共20300平方米、农贸市场升级改造4座共8600平方米、公共停车场10个共8200平方米、快速充电桩50个、河道清淤35840立方米河堤加固9.78公里共72080立方米、绿化整治18400平方米、生态小公园9座共6750平方米、文体广场3座共2500平方米、污水处理厂1座、标识标牌12套,项目同时建设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招标内容

对本项目建安工程(按设计文件内容)的施工、验收及工程结算定案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工期(交货期)

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

最高投标限价

389.776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 1)或(2):(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级(含 级)以上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 级(含 级)以上资质。

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 资格。

4 信誉要求:自 202 5 05 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5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 建市〔 2015〕52 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已经登记的进粤人员信息可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人员信息--进粤企业人员 ”查看)。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 “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投标人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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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 “梅州市”进入梅州专区(https://ygp.gdzwfw.gov.cn/ggzy - 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平台网站工程建设服务指南。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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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 12 16 18 0 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 5 12 18 9 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 5 12 18 9:0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 5 12 18 9:0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时间

202 5 12 18 9 0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 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招标人

兴宁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人民大道东

招标人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0753- 339330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迎宾路 140-214号B栋4026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753-3321132

招标监督机构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3-333278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招投标时间 安排

兴宁市全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2025年)监理

网上 邀请(招标文件 获取 截止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 2025 12 16 18:00 时止

投标保证金( 纸质 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2025 12 18 9:00-9:30 (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 电子 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2025 12 18 9:00 时止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2025 12 8 18:00 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5 12 18 9:00 时止

2025 12 18 9: 00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 30 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含在线解密和现场解密)。

相关附件

上网稿--招标文件(监理).pdf 招标计划发布-兴宁市全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2025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