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揭阳市榕城区中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不含榕城围堤防影响防治与补救工程EPCO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揭阳市榕城区中部片区,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 规模: 1)新建榕城区中部水质净化厂,位于揭阳大桥西侧空地,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3万吨/日,占地面积约8963.7平方米,含厂区照明、绿化、防雷等;(2)新建榕城区中部水质净化厂尾水补水DN600压力管道,管长约0.7公里,将厂区尾水引至祠堂涌、东乡涌;(3)新建榕城区中部水质净化厂配套市政污水管网,建设范围为东湖路以东、揭阳大道以西、临江南路以南、望江北路以北区域,污水管道管径为DN300~DN600,总长度约14.50公里
- 范围: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为揭阳市榕城区中部片区,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新建榕城区中部水质净化厂,位于揭阳大桥西侧空地,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3万吨/日,占地面积约8963.7平方米,含厂区照明、绿化、防雷等;(2)新建榕城区中部水质净化厂尾水补水DN600压力管道,管长约0.7公里,将厂区尾水引至祠堂涌、东乡涌;(3)新建榕城区中部水质净化厂配套市政污水管网,建设范围为东湖路以东、揭阳大道以西、临江南路以南、望江北路以北区域,污水管道管径为DN300~DN600,总长度约14.50公里 ; 揭阳市榕城区中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不含榕城围堤防影响防治与补救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水质净化厂运营维护等,其中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水质净化厂和尾水补水压力管道施工图设计及其预算编制、污水管道工程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其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指导与监督及技术服务等相关配套设计服务等,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3-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3-03
- 开标时间: 2023-03-2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揭阳市榕城区中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不含榕城围堤防影响防治与补救工程)EPC+O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揭阳市榕城区中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不含榕城围堤防影响防治与补救工程)EPC+O总承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揭阳市榕城区中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不含榕城围堤防影响防治与补救工程) EPC+O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揭阳市榕城区中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 揭阳市榕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揭榕发改投审 [2022]39号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初步设计已由揭阳市榕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揭榕建函[2023]67号批复,初步设计概算已由揭阳市榕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揭榕发改投审[2023]13号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债券资金、财政资金等统筹安排解决,招标人为揭阳市榕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O总承包 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为揭阳市榕城区中部片区,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新建榕城区中部水质净化厂,位于揭阳大桥西侧空地,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3万吨/日,占地面积约8963.7平方米,含厂区照明、绿化、防雷等;(2)新建榕城区中部水质净化厂尾水补水DN600压力管道,管长约0.7公里,将厂区尾水引至祠堂涌、东乡涌;(3)新建榕城区中部水质净化厂配套市政污水管网,建设范围为东湖路以东、揭阳大道以西、临江南路以南、望江北路以北区域,污水管道管径为DN300~DN600,总长度约14.50公里。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 21983.81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46.45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含预算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127.85万元,污水管道工程优化施工图设计费(含预算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18.6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费)暂定最高投标限价17340.24万元;运营费最高投标限价0.748元/吨。工程建设工期为27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运营维护期3年。
招标范围: 揭阳市榕城区中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不含榕城围堤防影响防治与补救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水质净化厂运营维护等,其中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水质净化厂和尾水补水压力管道施工图设计及其预算编制、污水管道工程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其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指导与监督及技术服务等相关配套设计服务等,具体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有:( 1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排水工程 )专业 乙级及 以上资质;( 2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 级 及以上 资质 , 并 取得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除应满足 3.1款的资质要求外,还 应满足: ( 1 ) 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2 )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3 家。
3.3 拟派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兼任本项目拟派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应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拟派 施工 项目经理 应 具 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 4 驻现场 项目管理机构应配备的其他管理人员最低要求:详见附件 1 。
3.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次 投标。
3. 6 广东省以外企业和人员 须 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3. 7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
3.8 投标单位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 投标人拟派出的 施工项目经理、施工 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无签名或能认定属冒充签名的投标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4 、 投标登记 及招标文件 的 获取
4.1 招标文件于2023年3月3日发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8日自行登录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jysggzy.jieyang.gov.cn/ ),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业务系统-投标模块-领取招标文件功能菜单”中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在“投标模块-投标登记功能菜单”中进行登记,填写投标登记信息(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错过时间后果自负)。
4.2 招标文件一经在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本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3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等前期资料予以公开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SZCA登录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并保存到“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如果投标文件非因交易平台系统异常导致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的,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等疑问请咨询交易中心技术人员,技术支持电话:0663-8071661。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4日9时00分,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
5.3 逾期不能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http://zbtb.gd.gov.cn/) 、 揭阳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 ( http://jysggzy.jieyang.gov.cn/) 发布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阳市榕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揭阳市榕城区东湖路榕城财政大楼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663-8626990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 89号A栋9层908-913房
联系人:陈工
电 话: 18822921920
邮 箱: jyszbdl@163.com
2023年3 月 3 日
附件 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要求一览表
附件 2: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
附件 3: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附件 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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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1名,可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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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计负责人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各 1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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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施工项目经理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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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工程类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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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造价工程师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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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施工员 |
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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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质检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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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材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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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资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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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安全员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证 |
3名 |
附件 2: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 自愿组成 ( 联合体名称 ) 联合体 , 共同参加 ( 招标 项目名称 ) 投标。现就 联 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 ,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盖章 )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盖章 )
联合体成员 二 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盖章 )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 投标人 可自行调整 联合体成员人数,但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单独投标的,无须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 3: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名称):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对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广东省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 三 )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 四 )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 五 )本单位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 六 )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宣传教育。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