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佛山220千伏港口输变电工程配套电缆隧道工程I标段
- 项目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 规模: 本项目为佛山220千伏港口输变电工程配套电缆隧道工程—I标段 建筑工程内容:自220kV港口站起,沿新景路、南港路南侧辅道、三山西大桥南侧、三山大道南侧等道路新建一条电力隧道至三山隧道1#工作井止,隧道总长度约2830m,施工工法为明挖法和顶管法相结合,共设8座工作井 ; 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 ; 人民币1.8亿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业绩内容须包含管廊或隧道工程
- 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佛山220千伏港口输变电工程配套电缆隧道工程—I标段 建筑工程内容:自220kV港口站起,沿新景路、南港路南侧辅道、三山西大桥南侧、三山大道南侧等道路新建一条电力隧道至三山隧道1#工作井止,隧道总长度约2830m,施工工法为明挖法和顶管法相结合,共设8座工作井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8-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9-1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佛山220千伏港口输变电工程配套电缆隧道工程—I标段
标段(包)名称:佛山220千伏港口输变电工程配套电缆隧道工程—I标段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
220千伏港口输变电工程配套电缆隧道工程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投审〔
2022〕2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
项目
佛山
220千伏港口输变电工程配套电缆隧道工程—I标段
的
招标
范围、招标
方式
、
招标
组织形式
已
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投审〔
2022〕26号
核准
。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
项目
为
佛山
220千伏港口输变电工程配套电缆隧道工程—I标段
建筑工程内容:自 220kV港口站起,沿新景路、南港路南侧辅道、三山西大桥南侧、三山大道南侧等道路新建一条电力隧道至三山隧道1#工作井止,隧道总长度约2830m,施工工法为明挖法和顶管法相结合,共设8座工作井。其中明挖隧道段长约50米,顶管隧道长约2638米。包含明挖隧道段主体及基坑、顶管隧道主体(不含6~7号工作井顶管隧道)、1~5号和8号工作井主体及基坑。
安装工程内容:隧道供电、监控、电缆、暖通、通信、给排水等专业。
电缆通道工程内容:自 220kV港口站起,新建一条电力隧道至三山隧道1#工作井止。同时新建两条电缆通道分别接入110kV三山站以及110kV东区站,以满足110kV变电站的电源接入需求。需沿环岛西路建设一条10kV电缆通道。
具体内容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2.3
计划工期
:
850
日历天,其中需在
730
日历天内完工,完工后需在
120
历天内完成竣(交)工验收。实际开工日期以签发开工令之日为准,竣(交)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时间以各部分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合招标人,如招标人有需要停工或开工,中标人必须执行
。
2.4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
228,362,148.17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2.
6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
综合单价包干。
2.
7
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或以上
。
2.
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关于加强桂城街道各类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意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精神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企业的要求需具备以下的条件
: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
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或以上
)
资质
(
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均要提供
)
。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须指定一家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两家。联合体须在报名时确定,且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均要提供
)
4.4 投标人须按照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
的要求
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
4.
5
投标人
应
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中办理登记并获得
对应行业的
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
(
企业
类别:施工类企业)
(
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均要提供
)
4.
5
.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
“正常”
(
以资格审查当天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为准
)。
(
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均要提供
)
4.
5
.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
若联合体投标,则由省外企业提供
)
4.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
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提供
)
4.
6
.1 对拟派
项目负责人
的资格要求:
1名,
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投标人可提供
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
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
4.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
未被锁定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
期
(
扣除发布
招标
公告当月往前顺
推
6
个月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
工程
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
拟派
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
工程
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如本招标项目为
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
,
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
技术负责人
的要求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7.1 对 拟派 技术负责人 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 级(或以上级) 职称。
4.7.2 拟派 技术负责人 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 技术负责人 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
期
(
扣除发布
招标
公告当月往前顺
推
6
个月
)为拟派
技术负责人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为准
。
4.
8
专职安全人员:
至少
3
名
,
均
须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或综合类 C3 证)
(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
(
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
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
专职安全人员
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9.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10
对投标人企业
的
业绩要求
4.10.1
投标人在
近
三
年
内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人民币
1.8亿元
(或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业绩内容须包含管廊或隧道工程)。
(
若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的任一方提供
)
相关证明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
”网站“
交易指南
”中的
工程交易
栏目。网址:
http://ggzy.foshan.gov.cn
,业务咨询电话:
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
5.
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
招标人盖章的
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09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
投标文件
通过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成功
上传
,
开标地点: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海
分中心不见面开标
室206-1(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
。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3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
7.4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
9.其他
9
.
1
递交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少于
3
个的
,招标人
应当
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邮
编:
528200
联
系
人:
黎工
电
话:
0757-8678900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德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
宝石西路
1号C时代南海互联网产业园3座304B
邮
编:
528200
联
系
人:
黄工、陈工
电
话:
0757-86705717
电子邮件:
gddhzx@126.com
202 3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