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石马河流域塘厦段涉粤港供水设施迁改及保护工程

东莞市发布时间:2023-05-05来源: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石马河流域塘厦段涉粤港供水设施迁改及保护工程
  • 规模: 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石马河流域塘厦段涉粤港供水设施迁改及保护工程,拟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隔水倒虹吸保护工程、竹尾田双埋管跨河段保护工程、对塘厦分水线、清溪分水线进行迁改,其中塘厦分水线迁改管线长度718.571m,管径为DN1600,清溪分水线迁改管线包含1条DN1600,长度802.82m和1根DN1200管道,长度784.84m,工程等别为I等,塘厦、清溪分水线迁改建筑物级别为3级,隔水、竹尾田双埋管跨河段保护建筑物级别为1级
  • 范围: 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石马河流域塘厦段涉粤港供水设施迁改及保护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工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管道工程、光缆迁改、护坡结构、排气阀井、排泥阀井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5-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2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石马河流域塘厦段涉粤港供水设施迁改及保护工程

标段(包)名称: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石马河流域塘厦段涉粤港供水设施迁改及保护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3年05月06日至2023年05月29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6574001001

招标编号: SSATXD12311443

建设单位:东莞市塘厦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石马河流域塘厦段涉粤港供水设施迁改及保护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塘厦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51664050.05元

工程规模: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石马河流域塘厦段涉粤港供水设施迁改及保护工程,拟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隔水倒虹吸保护工程、竹尾田双埋管跨河段保护工程、对塘厦分水线、清溪分水线进行迁改,其中塘厦分水线迁改管线长度718.571m,管径为DN1600,清溪分水线迁改管线包含1条DN1600,长度802.82m和1根DN1200管道,长度784.84m,工程等别为I等,塘厦、清溪分水线迁改建筑物级别为3级,隔水、竹尾田双埋管跨河段保护建筑物级别为1级。

发包范围: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石马河流域塘厦段涉粤港供水设施迁改及保护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工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管道工程、光缆迁改、护坡结构、排气阀井、排泥阀井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承包人不得以上述未列明的项目为由而拒绝开展相关的工作及承担相应的费用。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一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3.2.5项的要求。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3)水利工程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4)一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水利水电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3年05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室(5)

【第一阶段】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9日09时30分

【第一阶段】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5)

【第二阶段】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0日09时00分

【第二阶段】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5)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05月06日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29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投标时间截止前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本次招标项目资料。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黄工  0769-82008982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何小雪  0769-22652033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公告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简称“水务信用系统”)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接工程”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因一次性信用扣分达到40分而被认定严重或者特别严重不良行为,且还在扣分有效期内的;因一个年度内信用扣分值累计达40分,且最后一次扣分时间在一年内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内在本市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六个月内在本市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1人死亡的;前一年内在本市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2人死亡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六个月内在本市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三年内在本市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3—9人死亡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在本市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特大质量或者重特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依法可以限制投标的其他情形。 其他:于投标会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投标人不得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xypt.mwr.gov.cn/)或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处于禁止参加投标(处于公告有效期内的)。 7、根据水建管〔2005〕80号文及粤水基〔2005〕65号文的规定,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企业施工主要负责人(A类证)、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B类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必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10、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要求表。 1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交 1 项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同类工程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小于3000万元。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完工证明)材料,水利工程项目业绩已录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已录入省级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项目信息(工程业绩)”库。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在2018年01月01日后方为有效业绩。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资格审查业绩要求表。 12、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招标人:东莞市塘厦镇工程建设中心,电话:0769-82008982,地址: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7楼。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 0769-22652033,地址: 东莞南城街道科创路100号2栋1302室。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塘厦镇工程建设中心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附件:

附件名称
东莞市运河整治石马河流域塘厦段涉粤港供水设施迁改及保护工程--施工图纸(最终版发出).pdf
2、施工合同-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石马河流域塘厦段涉粤港供水设施迁改及保护工程20230426.pdf
技术标封面(请统一使用本封面).pdf
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石马河流域塘厦段涉粤港供水设施迁改及保护工程招标文件电子版v1.0.zbs
招标控制价.pdf
1、招标文件-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石马河流域塘厦段涉粤港供水设施迁改及保护工程20230504.pdf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pdf
勘察报告- 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石马河流域塘厦段涉粤港供水设施迁改及保护工程初设报告.pdf
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docx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