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普宁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规模: 整治排灌沟渠长约235.47km、改造田间道路长约17.17km、加固改造灌溉山塘4宗、新建及改造灌溉泵房23座(其中新建16座、重建5座,改造2座)、新建及改造排涝泵房9座(其中新建1座、重建5座,改造3座)、改造挡水闸3座、新建及改造节制闸15座(其中新建5座、重建10座)、新建分水闸6座、新建灌溉水陂2座、重建交通桥1座、新建机耕桥2座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24
- 开标时间: 2025-12-10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普宁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普宁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7-12445200092388400H-20251119-000003-2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2-445281-04-01-157209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普宁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普宁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
| 标段(包)名称 | 普宁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 燎原街道、洪阳镇、里湖镇、梅塘镇、大坝镇、赤岗镇、南溪镇、广太镇、普侨镇、占陇镇、军埠镇、下架山镇、南径镇、麒麟镇、大坪农场和马鞍山农场等16个镇(街道、农场)。 |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专项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筹集解决。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整治排灌沟渠长约235.47km、改造田间道路长约17.17km、加固改造灌溉山塘4宗、新建及改造灌溉泵房23座(其中新建16座、重建5座,改造2座)、新建及改造排涝泵房9座(其中新建1座、重建5座,改造3座)、改造挡水闸3座、新建及改造节制闸15座(其中新建5座、重建10座)、新建分水闸6座、新建灌溉水陂2座、重建交通桥1座、新建机耕桥2座(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其他有关资料和说明)。 | ||||
| 招标内容 | 整治排灌沟渠长约235.47km、改造田间道路长约17.17km、加固改造灌溉山塘4宗、新建及改造灌溉泵房23座(其中新建16座、重建5座,改造2座)、新建及改造排涝泵房9座(其中新建1座、重建5座,改造3座)、改造挡水闸3座、新建及改造节制闸15座(其中新建5座、重建10座)、新建分水闸6座、新建灌溉水陂2座、重建交通桥1座、新建机耕桥2座(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其他有关资料和说明)。 | ||||
| 工期 | 1080 个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 | 39943.77万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相应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5、 投标人拟任至少各2名本工程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 6、 投标人拟任至少2名本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相应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 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以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任意一个月为准); 8 、投标人若为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的,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完成相关信息录入。 注: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禁止参加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https://ygp.gdzwfw.gov.cn/#/445200/index ) |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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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20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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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10日 0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数字证书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并保存到“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如果投标文件非因交易平台系统异常导致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的,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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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10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地址:普宁市燎原东路群飞大厦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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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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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 联系地址 |
普宁市河滨北路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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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3-2269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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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万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普宁市流沙西街道南山社区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第182幢首层1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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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3-2878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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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监督机构 |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663-2222343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