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东莞市清溪高级中学项目勘察设计
- 规模: 东莞市清溪高级中学项目用地面积约66880平方米,学校必配校舍建筑面积约70372平方米,选配校舍面积约15440平方米(含架空层、地下室(含车位、人防工程、设备房等)),合计总建筑面积约85812平方米 ; 准) 发包范围:东莞市清溪高级中学项目勘察设计,包括:(1)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工程测量(含树木测量)、地籍测绘,提供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的岩土工程资料(包括超前钻、剪切波速测试报告及土壤氡检测报告),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工程降水及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及施工现场配套服务等,对项目建设区域进行测量、调查地下管线分布和其他障碍物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4-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2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清溪高级中学项目
标段(包)名称:东莞市清溪高级中学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3年04月26日至2023年05月22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6552001001
招标编号: SSCQXA12311426
招标单位: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招标代理: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清溪高级中学项目勘察设计
工程地址:地块位于清溪镇青皇村,用地北侧靠近现有道路香山路,东侧、西侧、南侧为规划路香园一路、香园二路、香园三路。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420478800元
工程规模:东莞市清溪高级中学项目用地面积约66880平方米,学校必配校舍建筑面积约70372平方米,选配校舍面积约15440平方米(含架空层、地下室(含车位、人防工程、设备房等)),合计总建筑面积约85812平方米。本项目新建需满足60班共3000学生的使用要求,同时要配套地下停车位。新建内容包括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宿舍楼、食堂、地下车库、配套建筑(含校门值班室)、运动场地、景观绿化、道路以及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室外配套工程等。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30460平方米。(最终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相关批复文件为准)
发包范围:东莞市清溪高级中学项目勘察设计,包括: (1)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工程测量(含树木测量)、地籍测绘,提供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的岩土工程资料(包括超前钻、剪切波速测试报告及土壤氡检测报告),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工程降水及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及施工现场配套服务等,对项目建设区域进行测量、调查地下管线分布和其他障碍物。其中包括收集已有资料、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量、物探、勘探、取样、试验、剪切波速测试、土壤氡检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办理勘察报告备案。 (2)工程设计,包括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景观室内方案设计及调整(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建筑景观室内及各专项深化设计、设计变更、BIM技术应用)、现场施工及竣工图配合等阶段的相关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总图、建筑(含景观和室内)、结构、岩土、给排水、暖通、电气(含强电、弱电、燃气、智能化、防雷、泛光照明和动力系统)、消防、人防、幕墙、钢结构、基坑支护、节能、绿建(等级:二星级)、海绵城市、装配式、电梯、BIM设计、室内外装修、景观环境、中水系统、高压进电及充电桩、热水系统、天然气系统、体育配套设施、垃圾收集系统、围墙、消防水池、标识划线、地下室标识标牌、抗震支架、管线综合、市政管网及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工程拆除改造、编制估算和概算、各类深化设计、交通影响评价、全程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优化和设计变更等。并协助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面积电子校核、电子报批报建等手续。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任务书。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甲级与工程测量乙级)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与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与工程测量乙级))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第(1)和(2)项资质: (1)勘察: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甲级与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甲级与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与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筑师不分专业一级或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项目勘察设计总负责人资格: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 ,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期限:120个日历天(不包含相关的后续配合服务的周期,以及各阶段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具体如下: (1)勘察服务期:32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①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成果进度,自行控制工程勘察进度,但必须自岩土工程勘察方案确定之日起15个日历天提交成果文件,测量、物探及地籍测绘方案确认之日起7个日历天提交成果文件,在各项方案完成后的10个日历天内出具最终完整的成果文件。 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期:自本项目勘察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数字化审图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设计服务期:12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①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签发后4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并达到方案报审深度;②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4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含工程设计概算书)及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查手续; ③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3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配合服务期:自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数字化审图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备注: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或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始计算,最终服务时间以招标人批准的中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为准,若项目建设滞后则服务期顺延至所有内容完成为止。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3年05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室(5)
投标会时间:2023年05月22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5)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04月26日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22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林春红 0769-22819621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萧雪君 0769-38894588-636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 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以设计资质参与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担任。以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参加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建筑设计事务所。 ②联合体成员数量要求:以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 名(含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设计事务所各专业成员最多1名、设计院成员最多2名、勘察成员1名);以非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名(含联合体牵头人,其中勘察成员1名)。 ③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④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7)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其他: 开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人事监察科,电话:0769-22411528;招标代理: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段市住建局右侧 ,联系电话:0769-38894588-636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人事监察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