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捷胜镇文化传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汕尾市发布时间:2023-04-28来源: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汕尾市城区捷胜镇文化传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 规模: 本项目主要为捷胜所城改造工程,涉及改造面积约为16.5公顷,主要包括建筑部分(包括新建游客服务中心、立面整改类、文亭修缮、文庙修复、城门楼修复等)、配套道路及南门湖整治工程部分
  • 范围: 2.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为捷胜所城改造工程,涉及改造面积约为16.5公顷,主要包括建筑部分(包括新建游客服务中心、立面整改类、文亭修缮、文庙修复、城门楼修复等)、配套道路及南门湖整治工程部分 ; 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及该项目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施工服务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质量保修,保修期限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2.3、工程招标控制价:80,065,334.03元; 2.4、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70日历天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4-2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0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汕尾市城区捷胜镇文化传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标段(包)名称:汕尾市城区捷胜镇文化传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汕尾市城区捷胜 文化传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 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汕尾市城区捷胜镇文化传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已由 汕尾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汕市区发改投审 [2021]100号、[2022]26号、〔2023〕23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汕尾市城区捷胜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为捷胜所城改造工程,涉及改造面积约为16.5公顷,主要包括建筑部分(包括新建游客服务中心、立面整改类、文亭修缮、文庙修复、城门楼修复等)、配套道路及南门湖整治工程部分 1.建筑工程:包括老旧建筑拆改整治、现代建筑立面整治更新、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和古文化建筑改造。拟整治部分八九十年代的乡民自建房屋,腾挪空间以恢复传统的所城格局、街巷肌理空间,并按历史原貌恢复所城衙署、老市场等关键节点建筑。建筑立面整治更新为结合公共空间整治的节点营造,对周边建筑立面进行的整治与更新。传统建筑修缮为对所城内现存的传统民居、祠堂庙宇等传统建筑进行修缮。其中新建建筑面积为1300平方米,立面改造面积约为52000平方米,文物建筑修复面积约为1900平方米,配套道路和停车场为2400平方米,南门湖整治工程范围约为40525平方米。

相关配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及该项目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施工服务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质量保修,保修期限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2.3、工程招标控制价: 80,065,334.03 元;

2.4、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7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从 2023 年 6 月 1 日开始施工,至 2025 年 3 31  日前竣工完成,该工期已含中秋、十一、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周末等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5、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3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 ) 及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 以上 ) 资质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个,且须以具备 建筑工程资质 的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 .2.2.1 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 .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 .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 .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协调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联合体协议书中对收款方式另有约定的除外)。

3 .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 .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3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3 .5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3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 任何一方 提供 均可

3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级(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3 .6.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3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 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3 .7 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 任何一方 提供 均可

3 .7.1 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工程类 中级(或以上级)职称 (投标人可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3 .7.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3 .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 个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3 .8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 任何一方 提供 均可

3 .8.1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专职安全人员 1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 任何一方 提供 均可 ,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证)》(投标人可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备注:本项目的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 开始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或 通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 >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6.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6.2、网上投标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注: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 >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 GDCA 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引,咨询及联系电话:0660-3826991。

6.3、电子文件 U 盘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将电子文件 U 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招标日程安排表》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电子文件 U 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注:如办理招标文件要求原件核查手续的,投标人还需递交《备查原件清单》一式两份(表格详见附件),材料原件经清点核实签字封存后在进入评标时一并移交评标委员会进行核查。评审结束后,将通知各投标人退还材料原件。

6.4、开标时间及地点:请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及地点参与开标活动。

6.5、各投标单位开标前请密切关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如有变更,各投标人须按网上更新的场地地址递交投电子文件 U 盘,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的电子文件 U 盘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

8 .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 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

9 . 联系方式

标 人: 汕尾市城区捷胜镇人民政府

址: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捷胜镇北门居委后山头

系 人: 何世海

话: 0660-346100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 116号省煤炭办公大楼九楼

人: 陈刘操

话: 19802085098

附件:备查原件清单

备查原件清单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材料(原件)名称

原件材料说明或份数

备注

1

2

3

4

5

6

……

……

……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签名:

注: 1、本表一式二份,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各持一份。

2、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必须将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等情况填写完整,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汕尾市城区捷胜镇文化传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项目编号

SWJG2023-0019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 3 4 29 9 00

投标人网上提问截止时间

202 3 5 9 0时00分

网上投标开始时间

202 3 4 29 9 00分

网上投标截止时间

202 3 5 19 11 00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 3 5 19 10 00 分至 11 00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三层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型开标室 K204D100(318)

开标时间

202 3 5 19 11 00

开标地点

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三层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型开标室 K204D100(318)

附件一:

项目投标人登记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

牵头人(如有)

资质登记

成员一(如有):

……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被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注册证号(资格证书编号)

项目技术负责人

填写说明: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填写相关负责人的信息

附件二:

联合投标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工程名称) 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承担工作; (成员名称)承担工作。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相关附件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 施工合同.pdf 捷胜二标段工程量清单.PDF 汕尾市城区捷胜镇文化传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最终版汇总.zip 招标文件-捷胜二标段.pdf 捷胜二标段工程量清单-excle导出版.rar 汕尾市城区捷胜镇文化传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建设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