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屈洞村上渔塘下渔塘加固及周边环境改造工程补充公告
- 项目名称: 太平镇屈洞村上渔塘下渔塘加固及周边环境改造工程补充
- 报名开始时间: 2020-01-01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太平镇屈洞村上渔塘下渔塘加固及周边环境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太平镇屈洞村上渔塘下渔塘加固及周边环境改造工程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太平镇屈洞村上渔塘下渔塘加固及周边环境改造工程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太平镇屈洞村上渔塘下渔塘加固及周边环境改造工程 补充公告
太平镇屈洞村上渔塘下渔塘加固及周边环境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G2023-4576], 于2023年8月16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本项目补充公告及修改招标活动时间,具体内容如下:
一、 招标 公 告 内容修改:
1 、 招标公告 第 二条 修改类型: 增 加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 从化区纪委监委
投诉电话: 020-87933260
联系地址 :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 99号
2 、 招标公告 第 九条 第 12 点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2 、 适用于财政投资项目: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 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现文 :12、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 、招标公告 第十五条 修改类型:修改
原 文: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 020-87816233
地 址: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广从南路 118号
现文: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 020-87816233
地 址: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广从南路 118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 、 招标公告 第十八条 修改类型: 修 改
原文 :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 三个月 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
5. 存在行贿情形的; ;
6.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 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现文: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 将被 拒绝 三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5、 招标公告 附件一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附件一:
附件一:
投标人 声明
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 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 “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 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 “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 “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现文:
附件一:
投标人 声明
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 标段 监理人或者与本 标段 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 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 ;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 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 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 “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 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 “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 “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20.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标)
本电子招投标项目在本须知前附表 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可不参加开标会议。
注: 投标人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
现文:
(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标)
1、开标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第 开标室。地址: 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 53号5栋9层(欣荣宏大厦9层)。 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 。
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 光盘(或 U盘)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 53号5栋9层(欣荣宏大厦9层)。 (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 招标文件 第一章 项目 3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内容: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说明与要求: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1 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 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现文:
内容: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说明与要求: 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 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3 、 招标文件 投标须知前附表 36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内容: 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
说明与要求: 1、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提交投标文件 U盘 备用
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PDF格式)刻入U盘(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 U盘 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 U盘 不得加密。 U盘 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 U盘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 U盘 。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 U盘 。
3、补救方案
(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 (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 U盘 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 U盘 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 U盘 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 U盘 ,并按 U盘 内容进行评审。
(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现文:
内容: 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
说明与要求: 1、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提交投标文件 光盘(或 U盘 ) 备用
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PDF格式)刻入 光盘(或 U盘 ) ( 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 光盘(或 U盘 ) 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 光盘(或 U盘 ) 不得加密。 光盘(或 U盘 ) 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 光盘(或 U盘 )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 光盘(或 U盘 ) 。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 光盘(或 U盘 ) 。
3、补救方案
(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 (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 光盘(或 U盘 ) 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 光盘(或 U盘 ) 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 光盘(或 U盘 ) 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 光盘(或 U盘 ) ,并按 光盘(或 U盘 ) 内容进行评审。
(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4、投标须知修改表 条款号7.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
现文:
7. 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 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八章 最高投标限价
注:招标人应在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中明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
5、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11.2.2 第(5)点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11.2.2 资格审查文件
(5)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现文: (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内上传件);
6、招标文件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条款号32.3 修改类型:删除
条款号:
32.3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并通报。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的投标。
现文:
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的投标。
7、招标文件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32.3 修改类型:新增
条款号: 32.3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并通报。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的投标。
现文: 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的投标。
8 、招标文件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条款号 33 修改类型:删除
条款号:
33
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投标人信誉的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定方法)
(1)
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
(
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9、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33 修改类型:新增
条款号: 33 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投标人信誉的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定方法)
( 1 ) 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
( 2 ) 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10、附表一 资格审查表 审查项目第5点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审查 项目: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须审查的资料: 项目负责人安全 生产 考核合格证( B 类 )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 内 上传件 。
现文:
审查 项目: 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须审查的资料: 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内上传件 ) ;
11、招标文件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修改类型:删除
条款号:
45.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
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现文:
45.3 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 100 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 1%,扣
0.2
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
1%,扣
0.1
分,扣至
0 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2、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4分) |
项目指挥长 |
4 |
⑴项目指挥长为企业副总经理或以上级别担任(级别以任职书为准),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连续 3 年或以上获得优秀质量管理工作者称号的 , 省级或以上的 得 2分; 省级以下的 得 1分;本项最高得2分; ⑵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程类工法证书的,每项得0.25分;本项最高得1分; ⑶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项目指挥长职务完成过的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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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3 |
⑴ 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执业资格 15年(不含15年)以上的,得2分;执业资格11年至15年(含11及15年)的,得1分;执业资格11年(不含11年)以下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年限以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签发日期起算) ⑵ 自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技术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 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 3 00万元 的市政工程类业绩的,得 1分;本项最高得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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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
3 |
⑴具备高级或以上建筑经济类职称,得1分;具备中级建筑经济类职称,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⑵具有工作经验20年(不含20年)以上的,得1分;11年至20年(含11及20年)的,得0.5分;11年(不含11年)以下的,得0.1分;本项最高得1分;(造价负责人工作经验以注册证书“初始注册日期”起算) ⑶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造价负责人完成过的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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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2 |
⑴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15年(不含15年)以上的,得1分;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11年至15年(含11及15年)的,得0.5分;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11年(不含11年)以下的,得0.1分;本项最高得1分。(年限以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签发日期起算) ⑵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安全负责人完成过的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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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
2 |
⑴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市政质量员”岗位证书的,得0.5分;仅具有“市政质量员”岗位证书的,得0.1分;本项最高得0.5分; ⑵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执业资格15年(不含15年)以上的,得0.5分;执业资格11年至15年(含11及15年)的,得0.3分;执业资格11年(不含11年)以下的,得0.1分;本项最高得0.5分。(年限以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签发日期起算) ⑶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质量负责人完成过的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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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信( 6分) |
企业业绩 |
1.8 |
投标人自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业绩的,每项得0.6分;本项最高得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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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
1.2 |
⑴投标人连续三年(2019-2021)盈利且三年平均资产 负债率在 0%~10%(不含10%)的,得1.2分; ⑵投标人连续三年(2019-2021)盈利且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在10%(含10%)~20%(不含20%)的,得0.6分; ⑶ 投标人连续三年 (2019-2021)盈利且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在20%(含20%)~30%(不含30%)的,得0.3分; 本项最高得 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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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研发能力 |
1.8 |
⑴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土木工程类工法证书的,每项得0.3分;本小项最高得0.9分; ⑵ 投标人自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标截时间止, 获得过工程建设类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 9项或以上得0.9分;5-8项得0.4分;2-4项得0.1分,本小项最高得0.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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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
1.2 |
投标人自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 时间止连续 6年或以上 被 省级(含副省级) 或以 上建设类行业协会评为 “诚信企业”称号的 ,得 1.2分;连续5年的,得0.6分;连续4年或以下,得0.3分;本项最高得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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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一 +二)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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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 1)项目指挥长、技术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工法证书:需提供获奖证书,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报告 和 获奖网页截图 ;注册安全工程师须提供 “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Query.aspx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网页截图,且证书有效期在有效期内的才计分。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提供“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queryAndSearch/view.do?op=queryUserInfoInit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网页截图,且状态为“正常”的才计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工程奖项(工程 奖项包括:国家级工程质量奖指(但不限于):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 银质奖);省或市级工程质量奖项指(但不限于):省或市级优质工程奖或优良样板工程奖、土木詹天佑故乡杯奖项;(奖项不含技术创新 QC 成果及技术应用、科技类或技术类奖项、参建获奖不得分);奖项获得以发证时间为准,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 ,时间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为准,且同时提供该获奖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仅需附协议书部分)扫描件、单位工程验收鉴定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提供的获奖证书需出现相关人员名字和对应职务,否则需在单位工程验收鉴定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体现该人员名字和对应职务作为证明文件 。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需按要求提交相应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和近1个月(2023年 7 月 )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中标单位需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工程奖项:国家级工程质量奖指(但不限于):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 银质奖);省或市级工程质量奖项指(但不限于):省或市级优质工程奖或优良样板工程奖、土木詹天佑故乡杯奖项;奖项不含技术创新 QC 成果及技术应用、科技类或技术类奖项;奖项获得以发证时间为准,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证书发证机构必须是在“ 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中的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有登记备案 (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 https://chinanpo.mca.gov.cn/),否则不得分。同一工程项目不同奖项只能计一次,按最高级别奖项计算 。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3、企业及人员业绩: 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仅需附协议书部分)、单位工程验收鉴定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时间以单位工程验收鉴定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的日期为准 。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4、 财务指标:依据提供完整的近三年 ( 2019-2021 ) 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年度审计报告未经会计事务所审计或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则以 0分计;资产负债率计算公式:资产负债率X=期(年)末负债总额/期(年)末资产总额×100% 。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5、工程研发能力: ( 1)提供工法证书扫描件、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报告扫描件及获奖网页截图,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 ( 2)提供专利证书扫描件 , 提供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http://epub.cnipa.gov.cn/ ) 查询 网页截图,专利权人必须为投标人 , 非 工程建设类 的 不得分 , 时间以授权公告日为准 。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6、第三方评价:提供建设类行业协会颁发的“诚信企业”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及 该协会在 “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中的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 https://chinanpo.mca.gov.cn/),证明颁发证书的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上有登记备案 。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7、本表按百分制评分, 投标人的技术 得 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 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现文: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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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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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4分) |
项目 负责人 |
4 |
⑴ 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执业资格 15年(不含15年)以上的,得 3 分;执业资格 11年至15年(含11及15年)的,得1 .5 分;执业资格 11年(不含11年)以下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 3 分。(年限以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签发日期起算) ⑵ 自 20 20 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 项目 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 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 3 00万元 的市政工程类业绩的, 每项 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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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3 |
⑴ 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执业资格 15年(不含15年)以上的,得2分;执业资格11年至15年(含11及15年)的,得1分;执业资格11年(不含11年)以下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年限以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签发日期起算) ⑵ 自 20 20 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技术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 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 3 00万元 的市政工程类业绩的, 每项 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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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
3 |
⑴具备高级或以上建筑经济类职称,得 1 分;具备中级建筑经济类职称,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 ⑵具有工作经验 20 年(不含 20 年)以上的,得 1 分; 11 年至 20 年(含 11 及 20 年)的,得 0.5 分; 11 年(不含 11 年)以下的,得 0.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造价负责人工作经验以注册证书“初始注册日期”起算) ⑶自20 20 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 造价 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 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 3 00万元 的市政工程类业绩的, 每项 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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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2 |
⑴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15 年(不含 15 年)以上的,得 1 分;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11 年至 15 年(含 11 及 15 年)的,得 0.5 分;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11 年(不含 11 年)以下的,得 0.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年限以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签发日期起算) ⑵ 自 20 20 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 安全 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 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 3 00万元 的市政工程类业绩的, 每项 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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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
2 |
⑴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市政质量员”岗位证书的,得0.5分;仅具有“市政质量员”岗位证书的,得0.1分;本项最高得0.5分; ⑵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执业资格15年(不含15年)以上的,得0.5分;执业资格11年至15年(含11及15年)的,得0.3分;执业资格11年(不含11年)以下的,得0.1分;本项最高得0.5分。(年限以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签发日期起算) ⑶ 自 20 20 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 质量 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 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 3 00万元 的市政工程类业绩的 每项 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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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信( 6分) |
工程奖项 |
1.8 |
投标人自 20 20 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完成过的市政工程类项目 获得省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 , 每项得 0. 9 分;本项最高得 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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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
1.2 |
⑴投标人连续三年( 2020 -202 2 )盈利且三年平均资产 负债率在 0%~ 2 0%(不含 2 0%)的,得1.2分; ⑵投标人连续三年( 2020 -202 2 )盈利且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在 2 0%(含 2 0%)~ 4 0%(不含 4 0%)的,得0.6分; ⑶ 投标人连续三年 ( 2020 -202 2 )盈利且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在 4 0%(含 4 0%)~ 6 0%(不含 6 0%)的,得0. 1 分; 本项最高得 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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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研发能力 |
1.8 |
⑴投标人自20 20 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土木工程类工法证书的,每项得0.3分;本小项最高得0.9分; ⑵ 投标人自 20 20 年 1月1日至投标标截时间止,获得过的工程建设类发明专利 7 项或以上得 0.9分; 3 - 6 项得 0.4分; 1 - 2 项得 0.1分,本小项最高得0.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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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
1.2 |
投标人 同时具有 有效期内的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得 1.2 分;本项最高得 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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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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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 1)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扫描件;注册安全工程师须提供 “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Query.aspx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网页截图,且证书有效期在有效期内的才计分。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提供“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queryAndSearch/view.do?op=queryUserInfoInit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网页截图,且状态为“正常”的才计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业绩 : 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仅需附协议书部分)、单位工程验收鉴定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时间以单位工程验收鉴定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的日期为准 ; 各负责人完成的工程业绩 需在单位工程验收鉴定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体现该人员名字和对应职务 。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需按要求提交相应证书 、 业绩等 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和近 1个月(2023年 7 月 )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中标单位需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 、 工程奖项 : 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承(参)建项目获奖均给予计算; 工程获奖时间以证书上注明的获奖时间为准; 工程质量奖项包括但不限于 --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项;省级工程质量奖项:省级优质工程奖项或优良样板、詹天佑故乡杯奖项等;境外工程及QC 类成果奖不得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等级奖项计一次,不重复计算得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3 、 财务指标:依据提供完整的近三年 ( 20 20 -202 2 ) 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年度审计报告未经会计事务所审计或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则以 0分计;资产负债率计算公式:资产负债率X=期(年)末负债总额/期(年)末资产总额×100% 。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4 、工程研发能力: ( 1) 工法证书: 提供 土木工程类 工法证书扫描件、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报告扫描件及获奖网页截图,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
( 2) 发明专利: 提供 发明 专利证书扫描件 , 提供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http://epub.cnipa.gov.cn/ ) 查询 网页截图,专利权人必须为投标人 , 非 工程建设类 的 不得分 , 时间以授权公告日为准 ; 工程建设类发明专利证书(不包含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 。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5 、第三方评价: 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公示信息网页截图,公示信息必须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 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公示可查。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13.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减量应按照 “估算先行、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控制”五原则开展,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要实行就地处置和再生利用,并在收集和存放施工现场建筑垃圾过程中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污泥和危险废物。
三、 本项目将重新发布招标文件 GZZB 版、 word 版及相关文件,详见附件。
四、其他说明
1、 本项目具体招标投标日程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 “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2、 本补充公告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发至各投标人,对招标投标各方均有约束效力。
五 、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广州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 20 23 年 8 月 30 日
- 0828补充公告-屈洞村上渔塘下渔塘.doc
- 1.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结论-太平镇屈洞村上渔塘下渔塘加固及周边环境改造工程.pdf
- 2.招标图纸承诺说明.pdf
- 3.招标代理合同-屈洞村上下渔塘加固及周边环境.pdf
- 4.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屈洞村上渔洞下渔洞.doc
- 5.招标人声明-屈洞村上下渔塘.pdf
- 6.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
- 7.补充公告-屈洞村上下渔塘.pdf
- 8.招标公告-屈洞村上下渔洞.pdf
- 招标文件.pdf
- 工程量清单-太平镇屈洞村上渔塘下渔塘加固及周边环境改造工程.zip
- 投标文件格式.docx
- 0830招标公告-屈洞村上下渔塘.doc
- 0828招标文件-屈洞村上下渔塘.doc
- SL202308110035-20230829180824.GZZB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