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汕头小公园开埠区修复改造二期工程西堤路东侧建筑立面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规模: 本项目沿西堤路提升打造长度约850米,涉及西堤路东侧1-143号(单号)五路十三巷街廓,其中立面整治约12处,整体更新5处,更新建筑面积约7850平方米。概算投资3471.35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2804.67万元,其他费用454.81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45.35万元,勘察费23.73万元),预备费211.87万元
- 范围: 1)勘察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测量、勘察钻探、房屋鉴定、施工图设计、消防设计、设计工作所需的检测、专家咨询和评审、设计变更、验收标准、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工作、审核竣工图、配合竣工验收服务等。各项设计在不超概前提下,应满足当前相关国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规定,应与前期初步设计及现有系统做好衔接,并对初步设计缺陷(如有)进行优化完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的设计。(2)施工: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汕头市“六个百分百”及其他相关要求、包工程照管、包防疫、包安全运营、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消防验收、包备案、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包保修、包移交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0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汕头小公园开埠区修复改造二期工程-西堤路东侧建筑立面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汕头小公园开埠区修复改造二期工程-西堤路东侧建筑立面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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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公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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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项目编号 |
汕公资建20230504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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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汕头小公园开埠区修复改造二期工程-西堤路东侧建筑立面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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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投预【2018】2号、汕市发改招函【2018】3号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018-440511-47-01-800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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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汕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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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59号402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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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初步设计: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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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林工、钟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566353、0754-88690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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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汕头市金平区小公园开埠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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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本项目沿西堤路提升打造长度约850米,涉及西堤路东侧1-143号(单号)五路十三巷街廓,其中立面整治约12处,整体更新5处,更新建筑面积约7850平方米。概算投资3471.35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2804.67万元,其他费用454.81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45.35万元,勘察费23.73万元),预备费211.8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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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统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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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1)勘察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测量、勘察钻探、房屋鉴定、施工图设计、消防设计、设计工作所需的检测、专家咨询和评审、设计变更、验收标准、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工作、审核竣工图、配合竣工验收服务等。各项设计在不超概前提下,应满足当前相关国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规定,应与前期初步设计及现有系统做好衔接,并对初步设计缺陷(如有)进行优化完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的设计。 (2)施工: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汕头市“六个百分百”及其他相关要求、包工程照管、包防疫、包安全运营、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消防验收、包备案、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包保修、包移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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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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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②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方)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必需以具备施工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且为该企业在职职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在职职工)(如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且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的记录(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210.76.85.116/ )“关键岗位人员项目锁定信息-项目经理”查询为准,查询结果项目负责人没有锁定或者没有相关信息即可)。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投标申请人数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三、采用评标方法:“评定分离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2(投标人)》)。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为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委托)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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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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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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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562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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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75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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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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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 |
2023年05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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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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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疑截止 |
2023年05月07日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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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公告 |
2023年05月09日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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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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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5月24日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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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05月24日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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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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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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