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海丰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海丰老县城骑楼文化保护及旅游项目一期设计
- 规模: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海丰县中山中路(大街)段,主要内容包括骑楼修缮立面改造工程、街道整治工程、“三线”整治工程、道路交通设施配置、夜间灯光、文化墙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估算约5758.02万元
- 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如有)、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配合、协助招标人办理报规、报建、施工招标等相关服务,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执行,由设计单位完成的设计服务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2-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1-0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海丰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海丰老县城骑楼文化保护及旅游项目一期)设计
标段(包)名称:海丰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海丰老县城骑楼文化保护及旅游项目一期)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110-440000-04-01-674998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海丰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海丰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海丰老县城骑楼文化保护及旅游项目一期)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海丰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海丰老县城骑楼文化保护及旅游项目一期) 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汕尾市海丰县 |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由 专项债券资金及 县 财政统筹 配套 解决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海丰县中山中路 (大街)段,主要内容包括骑楼修缮立面改造工程、街道整治工程、“三线”整治工程、道路交通设施配置、夜间灯光、文化墙等相关配套设施 ;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 5758.02万元 。 |
|||
|
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 (如有)、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配合、协助招标人办理报规、报建、施工招标等相关服务,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执行,由设计单位完成的设计服务工作。 |
|||
|
工期(交货期) |
4 0日历天(实际工期节点以合同签订的为准,以上工期均不包括评审时间。) |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 投标 限价 ( 暂定价 ): 147.59 万 元( 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 2、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别具备下列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设计单位具备第( 1)项或第(2)资质:: ( 1)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 2)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建筑类或道路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当月)所在工作单位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等。 4、信誉要求 :投标人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黑名单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5 、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个。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5.1 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5.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5.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5.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5.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协调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联合体协议书中对收款方式另有约定的除外)。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s://zbtb.gd.gov.cn/)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
|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 12 月 12 日 12 时 00 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 5 年 1 月 7 日 10 时 00 分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 5 年 1 月 7 日 10 时 00 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按照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采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 >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 GDCA 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D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南-投标。 |
|
|
开标时间 |
202 5 年 1 月 7 日 10 时 00 分 |
开标地点 |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小路坡袁 324国道南侧)开标室
|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s://zbtb.gd.gov.cn/)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
|||
|
招标人 |
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海丰县 海城镇广富路 |
|
|
招标人联系人 |
蓝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0- 6600643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正顺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景小区 B栋18号群英商厦7楼701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王 工 |
联系电话 |
0660-6666050 |
|
|
招标监督机构 |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0-6623347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该项目为线 上 (不见面) 开标 ,开标会议按开标的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 3、投标人可登陆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jy.swggzy.cn/login)“选择建设工程交易”→ “选择开标评标菜单”→ “选择开标评标子菜单”→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开标会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 4、开标过程中如有异议,在异议阶段,点击“提出异议”,如无异议,点击“开标确认”,异议时间结束未点击“开标确认”和未点击“提出异议”,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建议各投标人使用 360 浏览器极速模式和谷歌浏览器观看开标会议。 6、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 10 日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7、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注 :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 GDCA 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GD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南-投标人。咨询及联系电话: 0660-3828522。 |
|||
附 件 : 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
联合体协议 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 项目名称 )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牵头 人 。
2、联合体 牵头人 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 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一 份。
牵头方 名称: (盖公章)
法 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公章)
法 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如不组成联合体投标,可不填写本页面具体内容,但必须保留本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