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绿道2号线提升工程施工

深圳市发布时间:2023-06-06来源:深圳交易集团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坪山区绿道2号线提升工程施工
  • 概况: 项目名称:坪山区绿道2号线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2019-440317-48-01-100979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坪山区绿道2号线提升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2019-440317-48-01-100979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坪山区绿道2号线提升工程施工;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6-0609:00至2023-06-12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6-07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6-08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不要求编制技术标,技术标不评审,根据深府(2015)73号文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招标文件自开始发布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6-12
  • 开标时间: 2023-07-11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坪山区绿道2号线提升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E4403000004040678001001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坪山区绿道2号线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2019-440317-48-01-100979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坪山区绿道2号线提升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2019-440317-48-01-100979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坪山区绿道2号线提升工程施工;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6-06 09:00 至 2023-06-12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6-07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6-08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不要求编制技术标,技术标不评审,根据深府[2015] 73号文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招标文件自开始发布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天健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向工、潘工、吴工 办公电话:19520788514 传真: 手机号码:19520788514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天健创智中心B塔12楼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雍工 办公电话:1392440122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019-440317-48-01-100979001001 标段名称:坪山区绿道2号线提升工程施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6-12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2105.35138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危险边坡治理、景观提升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等,所有的细目详见合同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及合同其他文件,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代建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 计划总投资:2762.86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坪山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07-20 00:00:00.0 至 2024-03-15 00:00:00.0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应提供双方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双方职责及分工等内容。 2、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部分满足: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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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6.关于不设置“霸王条款”的承诺书.pdf 2023-06-05 19: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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