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项目
- 规模: 依托省统一开发的“粤财扶助”平台,融入珠海市需要的特色功能,并实现与好差评等系统的对接,最终打造一个集项目政策发布、资金申报、项目审批、过程监督及部门监管等功能于一体的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省统建功能部署实施应用和珠海本地个性化功能,包括后续政策上线运营、极速直达、政策专区、政策申报表单自动填充和核验、专家库、电子签章、历史数据迁移、国产化适配和数据校验接口等内容。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1-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2-1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项目
标段(包)名称: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项目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204-440400-04-01-738697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项目 |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标段(包)名称 | 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项目 | |||
| 工期(交货期) | 承包合同签订生效之后365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 | 3750000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其它事项:[一、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核查﹙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拟派项目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的,按《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
二、投标人需书面提交在有效期内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按《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珠发改建【2014】117号)、《关于明确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通知》(珠发改【2019】4号)及《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的补充通知》(http://credit.zhuhai.gov.cn/tzgg/202008/t20200826_58781125.htm)、《国家公共信用中心关于印发<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dongtai/buwei/202209/t20220913_301729.html)和 《关于调整珠海市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通知》要求执行,资料提供方式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须同时提交以下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和企业所在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征信报告:(1)企业所在地级市或以上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具体包括:具体包括:珠海市企业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地方各级信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市外企业需出具地市级以上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若市外企业在当地地级市或以上政府没有建成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法出具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情况下,可由企业所在地地级市或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信用记录证明;市外企业在上述条件都无法实现情况下,可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相关行业协会出具信用记录证明或使用“信用中国”网站或地方各级信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2)企业所在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征信报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报告由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打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提供打印业务的,可由企业开户银行或开户行的上级银行打印。 2、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如出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则无需再出具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信用记录证明,以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报告]。
无资质要求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珠海市香洲区 | |||
| 资金来源 | 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政府投资:100%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依托省统一开发的“粤财扶助”平台,融入珠海市需要的特色功能,并实现与好差评等系统的对接,最终打造一个集项目政策发布、资金申报、项目审批、过程监督及部门监管等功能于一体的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省统建功能部署实施应用和珠海本地个性化功能,包括后续政策上线运营、极速直达、政策专区、政策申报表单自动填充和核验、专家库、电子签章、历史数据迁移、国产化适配和数据校验接口等内容。 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 |||
| 招标内容 | 依托省统一开发的“粤财扶助”平台,融入珠海市需要的特色功能,并实现与好差评等系统的对接,最终打造一个集项目政策发布、资金申报、项目审批、过程监督及部门监管等功能于一体的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省统建功能部署实施应用和珠海本地个性化功能,包括后续政策上线运营、极速直达、政策专区、政策申报表单自动填充和核验、专家库、电子签章、历史数据迁移、国产化适配和数据校验接口等内容。 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珠海市)(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公告发布之日起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12-12 09:30:00 | |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12-12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登录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跳转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后投标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12日 09时30分00 | 开标地点 | 四号开标室(市中心2楼) |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珠海市) | |||
| 招标人 | 珠海市财政局 | 联系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102号优特科技大厦B座 | |
| 招标人联系人 | 徐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6-2510163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珠海市兴华路192号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谭诗敏 | 联系电话 | 13798957075 | |
| 招标监督机构 |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6-2538803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
| 交易中心地址 |
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 0756-2538181、0756-2538002
西部中心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
联系电话:0756-7260605
备注:议程安排的地点栏中有“市中心”字样是指市中心,有“西部”字样是指西部中心。
|
|||
议程安排
| 序号 | 名称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地点 | 备注 |
|---|---|---|---|---|---|
| 1 | 招标文件下载 | 2023-11-22 09:00 | 登录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跳转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后免费下载 | ||
| 2 | 勘察现场 | 招标人安排 | 投标人自行安排勘察项目现场 | ||
| 3 | 提出疑问 | 2023-12-02 18:00 | 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 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10日前提出疑问 | |
| 4 | 答疑发布 | 2023-12-05 18:00 | 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 答疑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7日前发出 | |
| 5 | 递交投标保证金 | 2023-12-12 09:30 | |||
| 6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3-12-12 09:30 | 登录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跳转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后投标 | ||
| 7 | 开标 | 2023-12-12 09:30 | 四号开标室(市中心2楼) | ||
| 8 | 资格审查 | 2023-12-12 15:00 | 七号评标室(市中心2楼) | 资格审查结果、同类工程业绩信息在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 |
| 9 | 评委抽取时间 | 2023-12-12 14:30 | |||
| 10 | 评标 | 2023-12-13 09:30 | 七号评标室(市中心2楼) | 评标报告在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 |
| 11 | 定标 | 2023-12-18 09:30 | 七号评标室(市中心2楼) | 评标结束与定标开始时间相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 | |
| 12 | 中标公示 | 2023-12-21 | 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 中标结果在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