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区道路照明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一期)更正公告
- 项目名称: 澄海区道路照明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一期
- 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00311平方米,拟建设道路照明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具体包括:1、城区整灯改造:凤新一路和凤新二路的道路照明设施改造,拆除现状路灯基础、灯杆及电缆等,新建路灯基础、灯杆、灯具,布设电缆和实施过道井等,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人行道修复;2、城区路灯灯具改造:文祠路和中山中路路灯改造,拆除现状高压钠灯,更换灯杆内灯具分支接线、熔断器和安装LED灯具等。具体
- 范围: 按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澄发改(2025)137号)批复的建设规模及内容,汕头市澄海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并经广东华南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内容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所涵盖的建设内容,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的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保修、包档案资料整理移交及项目交付使用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26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澄海区道路照明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一期)
标段(包)名称:澄海区道路照明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一期)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05003980481342-20251205-000001-5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澄海区道路照明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一期)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中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于 2025年12月5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发布澄海区道路照明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一期)的招标公告,现就本项目有关内容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1、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8 :“ 投标报价文件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T 50500-2024)规定的格式及签 字盖章要求进行编制,投标报价文件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复核人需由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签字盖执业章。投标报价文件编制人需是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编制人为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时,需由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 签字盖执业章。复核人需由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签字盖执业章。编制人与复核人不可以是同一人 ,如不属本公司造价人员的,需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编制、签字盖章并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投标时综合单价分析表投标单位不需要提供,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按业主 要求提交综合单价分析表。 ”
更正为: “投标报价文件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 50500-2024)规定的格式及签字盖章要求进行编制,投标报价文件编制人需是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编制人为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时,需由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 签字盖执业章。复核人需由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签字盖执业章。如不属本公司造价人员的,需 由 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编制 、复核、 签字盖章 的,须附 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
2、 招标文件 总则 3.2 投标报价3.2.6: “投标报价文件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50500-2024)规定的格式及签字盖章要求进行编制,投标报价文件“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复核人需由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签字盖执业章。投标报价文件编制人需是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编制人为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时,需由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签字盖执业章。复核人需由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签字盖执业章。编制人与复核人不可以是同一人。投标时综合单价分析表投标单位不需要提供,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按业主要求提交综合单价分析表。”
更正为: “投标报价文件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 50500-2024)规定的格式及签字盖章要求进行编制,投标报价文件编制人需是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编制人为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时,需由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 签字盖执业章。复核人需由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签字盖执业章。如不属本公司造价人员的,需 由 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编制 、复核、 签字盖章 的,须附 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中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