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镇绿岛湖及周边配套提升工程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答疑澄清公告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4-01-04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南庄镇绿岛湖及周边配套提升工程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答疑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1-0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南庄镇绿岛湖及周边配套提升工程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

标段(包)名称:南庄镇绿岛湖及周边配套提升工程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南庄镇绿岛湖及周边配套提升工程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GC2023(CC)XZ0042

项目名称:南庄镇绿岛湖及周边配套提升工程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4年1月4日

原定开标时间: 2024年1月12日9时30分

一、 答疑内容

1、 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 “4.2.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或②的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监理单位提供):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和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其中:①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已于2020年11月3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文取消,具体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 ②水利工程监理是否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并且根据《水利部关于实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2年第9号),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使用监理单位和甲级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原纸质证书作废。本项目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证书是否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2年第9号)要求使用电子证书参与本项目投标?

答:按更正公告附件的招标文件执行。【文件名:招标文件(20240104更正版)】

2、 问:本项目招标公告中 “4.2.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或②的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监理单位提供):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和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①经查询中华人民和国水利部官方网站(http://zxzj.mwr.gov.cn/gzzx/kgdf/202208/t20220829_1593759.html),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不能承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6年发布,2010年修正,2015年修正,2017年修正,2019年修正)第三条: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本项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是否不符合本项目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质要求? ②如使用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定分离办法-定量评审表2.2.4(2)投标人资质是否需要进行相应修改?

答:按更正公告附件的招标文件执行。【文件名:招标文件(20240104更正版)】

二、 澄清修改内容

1、 现就《招标文件》第 招标公告 9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4.2.1 投标人须具 备以下 ①或②的资质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监理单位提供 ):

①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 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

②同时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 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级(或以上)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 资质

【注:投标人应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 [2023]116号)的规定办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相关手续。如有最新相关文件规定则按其执行。】

4.2.1 投标人须具 备以下 ①或②的资质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监理单位提供 ):

①同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 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 和水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同时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 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级(或以上) 资质 水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 资质

【注:投标人应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 [2023]11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 [ 2023 ] 47号 的规定办理资质证书 换领或 有效期延续 相关手续。

根据《水利部发布关于实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 2022年第9号 ),自 2023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使用监理单位和甲级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原纸质证书作废。投标人提供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证书应为电子证书。

根据《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水利工程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延期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 2023年第9号), 水利部决定对有效期于 2023年12月31日至2025年4月30日之间届满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水利工程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统一自动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各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水利工程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可通过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下载、打印更新后的资质证书

如有最新相关文件规定则按其执行

2、 现就《招标文件》》第 招标公告 13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3、现就《招标文件》第 评定分离办法 48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投标人资质 5.00 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负责相应专业监理服务单位提供)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得5分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得 3 分;

③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级,得 1 ;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得 0.5分

④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 级,得 1 ;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 ,得 0.5分

上述合计最高得 5分

投标人资质 5.00 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负责相应专业监理服务单位提供)具备以下资质:

同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和水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得 5分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得 3 分;

③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级,得 1 ;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得 0.5分

④具有 水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得 1

上述合计最高得 5分

4、现就《招标文件》第 投标文件格式 126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资质等级

标人须具 备以下 ①或②的资质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监理单位提供):

①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 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

②同时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 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级(或以上)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 资质

【注:投标人应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 [2023]116号)的规定办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相关手续。如有最新相关文件规定则按其执行。】

资质等级

标人须具 备以下 ①或②的资质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监理单位提供):

①同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 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 水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 资质;

②同时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 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级(或以上) 水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 资质

【注:投标人应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 [2023]11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 [ 2023 ] 47号 的规定办理资质证书 换领或 有效期延续 相关手续。

根据《水利部发布关于实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 2022年第9号 ),自 2023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使用监理单位和甲级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原纸质证书作废。投标人提供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证书应为电子证书。

根据《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水利工程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延期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 2023年第9号), 水利部决定对有效期于 2023年12月31日至2025年4月30日之间届满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水利工程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统一自动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各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水利工程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可通过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下载、打印更新后的资质证书

如有最新相关文件规定则按其执行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6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5) 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并按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本文件与更正公告附件的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更正公告附件的招标文件为准。【文件名:招标文件(20240104更正版)】

招标人: 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弘德路 6号

联系人: 潘工

联系方式: 0757-82526693

2024年1月4日

代理机构: 佛山市利泓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 46号盘龙新村18座首层12号

联系人:蔡工

联系方式: 0757-83273160

2024年1月4日

相关附件

南庄镇绿岛湖及周边配套提升工程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