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西丽湖校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
- 概况: 项目名称:深职院校区人才房项目 项目编号:2208-440305-04-01-785066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西丽湖校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2208-440305-04-01-785066002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西丽湖校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8-1109:00至2023-08-31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8-21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8-25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1、除招标文件已约定的银行账户外,本项目不另行提供其他汇款账户,汇款前谨防诈骗;2、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31
- 开标时间: 2023-09-1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西丽湖校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西丽湖校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职院校区人才房项目 项目编号:2208-440305-04-01-785066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西丽湖校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2208-440305-04-01-785066002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西丽湖校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8-11 09:00 至 2023-08-31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8-21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8-25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1、除招标文件已约定的银行账户外,本项目不另行提供其他汇款账户,汇款前谨防诈骗; 2、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南山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经办人:林工 办公电话:0755-86629589 传真: 手机号码:13922833956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28楼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家铭、马亮 办公电话:1376023703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208-440305-04-01-785066002001 标段名称: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西丽湖校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8-31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26008.27 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 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计划总投资:48103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西丽湖校区内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 至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组成不超2家,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其他要求: 投标人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组成不超2家,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递交投标文件时,在资格审查阶段,当部分相关单位自愿退出后其中只剩1家单位时,招标人可接受该单位投标,否则应拒绝所有相关单位投标。招标人也可直接拒绝所有相关单位投标。 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附件信息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