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和顺地块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 项目名称: 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和顺地块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答疑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26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和顺地块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和顺地块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和顺地块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和顺地块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GC2024(NH)WZ0001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4 年 1 月 10 日
原定开标时间: 2024 年 1 月 25 日
一、 答疑内容
1、 问: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完成过至少 1 项合同金额为 350 万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以有效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 ) 。 请问:我司的业绩为市政综合类项目包含了道路改造提升、雨水管铺设等其他项目,证明材料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中道路改造提升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350 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问:招标文件企业、项目经理表彰:( 1 )表彰(奖项)根据各级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表彰(奖项)证书或表彰(奖项)文件为准,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是指经民政部门登记并能提供其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chinanpo.gov.cn/ )的登记信息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请问:招标文件中上述相关行业的范围未明确,是否相关行业为工程建设相关行业。
答:是工程建设相关行业。
3、 问:招标文件中表彰注明:( 1 )表彰(奖项)根据各级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 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表彰(奖项)证书或表彰(奖项)文件为准,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是指经民政部门登记并能提供其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chinanpo.gov.cn/ )的登记信息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请问:我司表彰为经民政部门成立中国建材工业经济研究会颁发的国家级表彰是否符合招标要求。
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问: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请问( 2 )造价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加 0.5 分;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加 1 分。该项描述前后不一致是否存在笔误。为什么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能得 0.5 分而高级职称却要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才能加 1 分。我司提供一级注册造价工程且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该项是否能得最高分 2.5 分。请明确回复,勿用按招标文件执行等敷衍式回复,谢谢!
答:具体详见修改澄清修改的内容。
5、 问:技术标明标评分标准: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中要求“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的,得 1.5 分;在此基础上,具有有效的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加 0.5 分;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加 1 分”中职称证书的专业类别要求不一致,是否以工程相关专业类的职称为准。
答:具体详见修改澄清修改的内容。
6 、问: (2) 造价负责人 1 人,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 ) 的,得 1.5 分 ; 在此基础上具有有效的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加 0.5 分 ; 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加 1 分。【本小项最高得 2.5 分】。请问注册造价工程师已经覆盖了建筑市政等专业,为何还要求市政工程高级工程师专业加分,而不是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分一样。
答:具体详见修改澄清修改的内容。
二、 澄清修改内容
1、 现就《招标文件》第 四 章 评标办法 第 47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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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内容: |
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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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 ( 7.00 分) (2) 造价负责人: 1 人,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的,得 1.5 分;在此基础上,具有有效的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加 0.5 分;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加 1 分。【本小项最高得 2.5 分】 |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 ( 7.00 分) 造价负责人: 1 人,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的,得 1.5 分;在此基础上,具有有效的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加 0.5 分;具有有效的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加 1 分。【本小项最高得 2.5 分】 |
二、其他说明
( 1 )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故本项目已重新生成了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留意本答疑补充文件中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 2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 3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 4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已 改变。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1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②开标时间: 2024 年 1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③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4 年 1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④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 4 室 209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2 层 )。
( 5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5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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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佛山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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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朝阳路 2 号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鸿晖产业新城 2 座 310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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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谭工 |
联系人:范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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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0757- 85689562 |
联系方式: 0757-29956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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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 月 10 日 |
2024 年 1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