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智慧校园平台综合提升与数据应用项目(0809-25411GZG101007101)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发布时间:2025-06-25来源: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 项目名称: 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智慧校园平台综合提升与数据应用项目
  • 概况: 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智慧校园平台综合提升与数据应用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0809-25411GZG101007101 项目名称: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智慧校园平台综合提升与数据应用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90,0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包1(智慧校园平台综合提升与数据应用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2,69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品目号:1-1品目名称:应用软件采购标的:大数据平台数量(单位):1(套)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0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0809-25411GZG101007101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智慧校园平台综合提升与数据应用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2690000.000000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智慧校园平台综合提升与数据应用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16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5411GZG101007101

项目名称: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智慧校园平台综合提升与数据应用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9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智慧校园平台综合提升与数据应用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2,69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应用软件 大数据平台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0 -
1-2 应用软件 数据可视化工具(在线)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 -
1-3 应用软件 数据治理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50,000.00 -
1-4 应用软件 大数据应用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740,000.00 -
1-5 应用软件 高教知识应用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0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投入正常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或基本存款账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智慧校园平台综合提升与数据应用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项目(采购包)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投标(响应)供应商提供的部分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即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要求投标(响应)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承担(其中,中型企业作为货物制造商承担的合同金额合计所占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12%,小微企业作为货物制造商承担的合同金额合计所占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投标(响应)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加: 方式一:投标(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中有大型企业的,要求投标(响应)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承担(其中,中型企业作为货物制造商承担的合同金额合计所占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12%,小微企业作为货物制造商承担的合同金额合计所占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 方式二:投标(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均为中小微企业的,要求投标(响应)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承担(其中小微企业作为货物制造商承担的合同金额合计所占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 方式三:投标(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的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的,是否分包不作强制要求。如采取分包形式,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 【提供如下证明材料(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及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①由投标(响应)供应商及接受分包合同各方共同盖章出具一份《分包意向协议书》,或投标(响应)供应商与接受分包合同各方分别盖章出具《分包意向协议书》,(采用方式三但不采取分包形式的,无需提供) ②投标(响应)供应商盖章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响应)供应商对采购包中承担采购标的对应的货物制造商属于中小企业的情况进行声明。涉及多个采购标的且由不同货物制造商制造的,应当逐一填报每个采购标的对应的货物制造商的信息;采取分包形式的,货物制造商应与《分包意向协议书》对应) ③若货物制造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该货物制造商盖章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④若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该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①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②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接受其他供应商的分包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响应)。 ③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tz/info/2024/15000058.html查阅。)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智慧校园平台综合提升与数据应用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25日 2025年07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1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广仁大厦6楼开标室

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广仁大厦6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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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东财贸职业学院

地 址: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中宿路28号

联系方式: 0763-3918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A

联系方式: 020-83172166-8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邹先生

电 话: 020-83172166-815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5日

相关附件

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智慧校园平台综合提升与数据应用项目招标文件(2025062502).zip 分包意向协议格式参考.docx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广东财贸职业学院智慧校园平台综合提升与数据应用项目).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