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场村屋场新村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珠海市发布时间:2025-08-28来源: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 项目名称: 南场村屋场新村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440404-2025-01531

采购项目名称:南场村屋场新村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2149855.550000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南场村屋场新村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0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404-2025-01531

项目名称:南场村屋场新村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49,855.55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南场村屋场新村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2,149,855.5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南场村屋场新村环境整治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149,855.55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保修期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分支机构投标仅适用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的行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南场村屋场新村环境整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3)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南场村屋场新村环境整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响应文件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5)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响应文件中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响应承诺函。

(7)不属于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29日 2025年09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0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0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金桔路14号奥园广场SY5栋21楼21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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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浪白路68号

联系方式: 15018459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珠海泰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珠海市香洲区金桔路14号奥园广场SY5栋21楼2112室

联系方式: 0756-71551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丹丹

电 话: 0756-7155196

珠海泰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8日

相关附件

南场村屋场新村环境整治项目图纸.pdf 南场村屋场新村环境整治项目磋商文件(2025082701).zip 南场村屋场新村环境整治项目-投标报价清单.rar 03--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