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广东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汕尾市项目
- 概况: 广东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汕尾市)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441501-2024-01052 项目名称:广东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汕尾市)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360,000.00元 采购需求: } 合同包1(广东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汕尾市)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52,36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品目号:1-1品目名称:其他专用车辆采购标的:车辆类数量(单位):1(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6-0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1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采购预算金额:52360000.000000
采购项目编号:441501-2024-01052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汕尾市)项目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广东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汕尾市)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01-2024-01052
项目名称:广东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汕尾市)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3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汕尾市)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52,36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专用车辆 | 车辆类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820,000.00 | - |
| 1-2 | 应急救援设备类 | 应急救援设备类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54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9月底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①提供《附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公章;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①提供《附件1.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公章;②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①提供《附件1.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公章;②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①提供《附件1.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公章;②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汕尾市)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企业规模以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来核定)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划分标准: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汕尾市)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07日 至 2024年06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线上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为保证线上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应及时访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首页-“操作指南”模块-“供应商操作指南”-“项目采购”标签页,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准备工作。供应商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证书、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不达要求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后果。
5.根据《汕尾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试行)的通知》(汕财采购〔2022〕28号)的文件精神,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下载本公告附件2《汕尾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购代理机构)》,在评价人处填写单位名称,且在第1项至第3项的评价指标填写评分,然后打印并在单位名称上加盖公章,扫描件请随投标文件提交时一并提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 汕尾市城区永和路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方式: 0660-3879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洲路金海明珠B栋四楼401号
联系方式: 0660-3699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先生
电 话: 0660-3699333
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