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试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4-05-24来源: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成交公示 招标计划公告 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 项目名称: 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试点建设项目
  • 概况: 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试点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ZB24ZBGZ0462 项目名称: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试点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 合同包1(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碳监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5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品目号:1-1品目名称: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采购标的: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碳监测项目数量(单位):1(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5-2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5-31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ZB24ZBGZ0462

采购项目名称: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试点建设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3200000.000000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试点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24ZBGZ0462

项目名称: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试点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碳监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碳监测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 -

本合同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

合同包2(南沙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配套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8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南沙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配套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7月1日-2025年10月31日

合同包3(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编制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9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编制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900,000.00 -

本合同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包1,包3)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包2)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包2)依据《投标函》(包1,包3)依据《投标函》(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2)依据《投标函》(包1,包3)依据《投标函》(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2)依据《投标函》(包1,包3)依据《投标函》(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1,包3)依据《投标函》。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包2)依据《投标函》。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碳监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包。

合同包2(南沙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配套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3(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编制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碳监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依据《投标函》。(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最多不超过3家(含3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合同包2(南沙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配套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依据《投标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编制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依据《投标函》。(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最多不超过3家(含3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2024年05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 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

地 址: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华梦街6号中铁建环球中心5-2栋7楼

联系方式: 020-39053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博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长源路21号大学堂创新园A5栋

联系方式: 020-38805589转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中博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电 话: 020-38805589转803

中博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4日

相关附件

委托协议-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试点建设项目.pdf 南沙区应对气候变化试点建设项目招标文件(202405240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