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中医医院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汕尾市发布时间:2024-12-31来源: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成交公示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海丰县中医医院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
  • 概况: 海丰县中医医院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HCG2024120001 项目名称:海丰县中医医院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70,978.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包1(海丰县中医医院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4,570,978.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品目号:1-1品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标的:海丰县中医医院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数量(单位):1(宗)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2-3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1-08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采购预算金额:4570978.000000

采购项目编号:HCG2024120001

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中医医院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海丰县中医医院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G2024120001

项目名称:海丰县中医医院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70,978.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海丰县中医医院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4,570,978.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物业管理服务 海丰县中医医院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 1(宗) 详见采购文件 4,570,978.00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其它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其它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其它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其它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海丰县中医医院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海丰县中医医院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信息《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01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海丰消防大队后面)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2楼开标1室(远程在线开标)

开标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海丰消防大队后面)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2楼开标1室(远程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请供应商按招标文件和操作指南相关操作要求进行,若供应商因操作问题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启动解密阶段时间为30分钟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丰县中医医院

地 址: 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九都山

联系方式: 15976776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

地 址: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海丰消防大队后面)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

联系方式: 0660-6812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奕丹

电 话: 0660-6812208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

2024年12月31日

相关附件

海丰县中医医院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4123102).zip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doc 委托代理协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