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度南大干线(0-5标)道路设施养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4-06-18来源: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成交公示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年度南大干线05标道路设施养护服务项目
  • 概况: 2024-2026年度南大干线(0-5标)道路设施养护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YXGL24GZ18069 项目名称:2024-2026年度南大干线(0-5标)道路设施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6,181,468.86元 采购需求: } 采购包1(南大干线3标(番禺大道节点立交段南北向跨线桥、F、A、E匝道除外)、4标(番禺大道至省妇幼医院)及BT标(南沙港互通收费站外匝道)道路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桥涵隧道、桥涵排水设施及人行过街设施的养护服务工作): 采购包预算金额: 17,782,514.61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品目号:1-1品目名称: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采购标的:南大干线3标(番禺大道节点立交段南北向跨线桥、F、A、E匝道除外)、4标(番禺大道至省妇幼医院)及BT标(南沙港互通收费站外匝道)道路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桥涵隧道、桥涵排水设施及人行过街设施的养护服务工作数量(单位):1(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6-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2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YXGL24GZ18069

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6年度南大干线(0-5标)道路设施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66181468.860000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2024-2026年度南大干线(0-5标)道路设施养护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GL24GZ18069

项目名称:2024-2026年度南大干线(0-5标)道路设施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6,181,468.86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南大干线3标(番禺大道节点立交段南北向跨线桥、F、A、E匝道除外)、4标(番禺大道至省妇幼医院)及BT标(南沙港互通收费站外匝道)道路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桥涵隧道、桥涵排水设施及人行过街设施的养护服务工作):

采购包预算金额: 17,782,514.6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南大干线3标(番禺大道节点立交段南北向跨线桥、F、A、E匝道除外)、4标(番禺大道至省妇幼医院)及BT标(南沙港互通收费站外匝道)道路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桥涵隧道、桥涵排水设施及人行过街设施的养护服务工作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7,782,514.61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采购包2(南大干线1.2标(南浦大道至G105国道)、2标(G105国道至番禺大道)道路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桥涵隧道、桥涵排水设施及人行过街设施的养护服务工作):

采购包预算金额: 16,901,937.8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南大干线1.2标(南浦大道至G105国道)、2标(G105国道至番禺大道)道路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桥涵隧道、桥涵排水设施及人行过街设施的养护服务工作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901,937.87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采购包3(南大干线5.1标(市新路至金光东隧道)、5.2标(金光东隧道至新造路隧道)、5.3标(新造路隧道至新化快速路)道路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桥涵隧道、桥涵排水设施及人行过街设施的养护服务工作):

采购包预算金额: 16,511,577.5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南大干线5.1标(市新路至金光东隧道)、5.2标(金光东隧道至新造路隧道)、5.3标(新造路隧道至新化快速路)道路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桥涵隧道、桥涵排水设施及人行过街设施的养护服务工作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511,577.57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采购包4(南大干线0标(东新高速节点立交)、1.1标(东新高速至南浦大道)道路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桥涵隧道、桥涵排水设施及人行过街设施的养护服务工作):

采购包预算金额: 14,985,438.8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南大干线0标(东新高速节点立交)、1.1标(东新高速至南浦大道)道路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桥涵隧道、桥涵排水设施及人行过街设施的养护服务工作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985,438.81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大干线3标(番禺大道节点立交段南北向跨线桥、F、A、E匝道除外)、4标(番禺大道至省妇幼医院)及BT标(南沙港互通收费站外匝道)道路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桥涵隧道、桥涵排水设施及人行过街设施的养护服务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小微企业达到77.0%。对于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小微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77%)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小微企业【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依据分包意向协议书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合同包2(南大干线1.2标(南浦大道至G105国道)、2标(G105国道至番禺大道)道路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桥涵隧道、桥涵排水设施及人行过街设施的养护服务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小微企业达到77.0%。对于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小微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77%)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小微企业【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依据分包意向协议书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合同包3(南大干线5.1标(市新路至金光东隧道)、5.2标(金光东隧道至新造路隧道)、5.3标(新造路隧道至新化快速路)道路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桥涵隧道、桥涵排水设施及人行过街设施的养护服务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小微企业达到77.0%。对于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小微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77%)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小微企业【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依据分包意向协议书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合同包4(南大干线0标(东新高速节点立交)、1.1标(东新高速至南浦大道)道路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桥涵隧道、桥涵排水设施及人行过街设施的养护服务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小微企业达到77.0%。对于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小微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77%)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小微企业【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依据分包意向协议书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大干线3标(番禺大道节点立交段南北向跨线桥、F、A、E匝道除外)、4标(番禺大道至省妇幼医院)及BT标(南沙港互通收费站外匝道)道路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桥涵隧道、桥涵排水设施及人行过街设施的养护服务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完成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②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 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相关行政许可部门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南大干线1.2标(南浦大道至G105国道)、2标(G105国道至番禺大道)道路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桥涵隧道、桥涵排水设施及人行过街设施的养护服务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完成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②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 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相关行政许可部门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南大干线5.1标(市新路至金光东隧道)、5.2标(金光东隧道至新造路隧道)、5.3标(新造路隧道至新化快速路)道路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桥涵隧道、桥涵排水设施及人行过街设施的养护服务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完成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②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 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相关行政许可部门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南大干线0标(东新高速节点立交)、1.1标(东新高速至南浦大道)道路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桥涵隧道、桥涵排水设施及人行过街设施的养护服务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完成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②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 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相关行政许可部门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8日 2024年06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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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地 址: 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898号

联系方式: 020-34867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

联系方式: 020-372094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工

电 话: 020-37209484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8日

相关附件

2024-2026年度南大干线(0-5标)道路设施养护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4061802).zip 2024-2026年度南大干线(0-5标)道路设施养护服务项目 委托协议.pdf 069投标人资格声明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