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管理经费-广州白鹅潭地标区域规划优化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5-03-06来源: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 项目名称: 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管理经费广州白鹅潭地标区域规划优化
  • 概况: 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管理经费-广州白鹅潭地标区域规划优化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GZZT2025GKZB-004 项目名称: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管理经费-广州白鹅潭地标区域规划优化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包1(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管理经费-广州白鹅潭地标区域规划优化): 采购包预算金额: 5,0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品目号:1-1品目名称: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采购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管理经费-广州白鹅潭地标区域规划优化数量(单位):1(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13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GZZT2025GKZB-004

采购项目名称: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管理经费-广州白鹅潭地标区域规划优化

采购预算金额:5000000.000000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管理经费-广州白鹅潭地标区域规划优化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2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T2025GKZB-004

项目名称: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管理经费-广州白鹅潭地标区域规划优化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管理经费-广州白鹅潭地标区域规划优化):

采购包预算金额: 5,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管理经费-广州白鹅潭地标区域规划优化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0 -

本采购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文件格式一提供《投标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管理经费-广州白鹅潭地标区域规划优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40%项目预算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70%以上给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独立投标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所占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70%,即:小微企业所占合同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和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管理经费-广州白鹅潭地标区域规划优化)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 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依据投标文件格式一提供《投标函》。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3月06日 2025年03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3月2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6.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解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

联系方式: 020-831942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州中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379号北岸商务大厦1005

联系方式: 189339824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叶静

电 话: 18933982421

广州中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06日

相关附件

采购代理委托协议.pdf 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管理经费-广州白鹅潭地标区域规划优化招标文件(2025030602).zip 声明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