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北部能源生态园项目(一期)特许经营权项目

清远市发布时间:2025-04-30来源: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清远市北部能源生态园项目一期特许经营权项目
  • 项目地址: 建设地点位于连南县三排镇
  • 规模: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厂房等建(构)筑物、处理系统、配套设施设备及附属工程的建设。本项目建设规模为8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置1台800t/d焚烧炉及其配套辅助设施,配置1台20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项目配套建设12.02万m3库容飞灰填埋场。本项目用地总面积(焚烧及飞灰场区)为75235.51平方米(112.85亩),其中焚烧厂区53070.51平方米(79.6亩)、飞灰填埋场(一期)22165平方米(33.25亩)。预留二期建设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接收、储存和输送系统;燃烧、热力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自动控制系统;通风空调系统;附属工程(综合水泵房、综合楼、氨水罐区、厂区绿化、消防系统、厂区标志性建筑);厂外工程(灰渣场工程、取排水工程、临时电源);厂区工程(地基处理、土石方工程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清远市北部能源生态园项目(一期)特许经营权项目

标段(包)名称:清远市北部能源生态园项目(一期)特许经营权项目

评标结束时间:2025-04-28 23:12:00

公告内容

清远市北部能源生态园项目(一期)特许经营权项目

评标报告

招标人:连南瑶族自治县市政局

招标代理:清远市邦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评审日期:2025年04月29日

评标报告

评审时间:2025年04月29日

会议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招标人:连南瑶族自治县市政局

招标代理:清远市邦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厂房等建(构)筑物、处理系统、配套设施设备及附属工程的建设。本项目建设规模为8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置1台800t/d焚烧炉及其配套辅助设施,配置1台20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项目配套建设12.02万m3库容飞灰填埋场。

本项目用地总面积(焚烧及飞灰场区)为75235.51平方米(112.85 亩),其中焚烧厂区53070.51平方米(79.6亩)、飞灰填埋场(一期)22165平方米(33.25亩)。预留二期建设用地。

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接收、储存和输送系统;燃烧、热力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自动控制系统;通风空调系统;附属工程(综合水泵房、综合楼、氨水罐区、厂区绿化、消防系统、厂区标志性建筑);厂外工程(灰渣场工程、取排水工程、临时电源);厂区工程(地基处理、土石方工程)。

运营服务内容及服务范围

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日常运营管理及设施设备的维护管养,确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过程安全、规范,达到垃圾处理能力。本项目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800吨,年处理能力29.2万吨;生产线年运行时间不小于8000小时;炉渣热灼减率≤3%;炉膛内烟气在高于850℃的条件下滞留时间不小于2秒;废气、灰渣、污水、恶臭排放及噪声影响等均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相关规范要求。本项目设施设备维修及维护主要包括对焚烧发电厂内各系统、设施设备进行日常检查、维修维护;对厂区的建(构)筑物,道路、围墙、大门、停车场等附属设施进行运营、维修与保养;保证厂区内的卫生保洁和绿化等。

本项目特许经营服务范围包括连州市、连山县、连南县、阳山县,主要处理相关地区内的城乡生活垃圾,预留协同处置市政污泥,园林绿化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以及政府允许的特殊垃圾等空间,由四县(市)共建共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在连南县内实施。连南县、连州市、连山县、阳山县根据招投标结果,与特许经营者签署有关协议,保证在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内,辖区生活垃圾处理权利归本项目所有,不单独新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本项目由项目公司负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日常运营管理及建(构)筑物、配套处理系统、配套设施设备及附属工程日常维护管养,并确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过程安全、规范,达到垃圾处理能力;确保残渣、污水、烟气排放、噪声影响、污泥及臭气达到相关标准要求;负责项目区域环境卫生及防护等安全管理。

建设地点 :位于连南县三排镇。

特许经营年限 :30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30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2年,并力争在2025年12月底完成项目主体工程,2026年6月底前正式投产运营),运营期满终止时,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资产及设施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连南瑶族自治县市政局或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质量标准 :1.建设标准: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42-2010)、《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给水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5]157号)、《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以及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等;2.移交标准:满足《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的移交标准以及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等;3.运行标准:达到以下但不限于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运行应至少达到《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T137-2019)中A级水平;按照《广东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营管理规范》(DBJ/T 15 -174 -2019)指导日常运行。

项目总投 :人民币48831万元(最终以投资审核结果为准),其中静态投资47316万元(包括工程费用36965万元、其他费用8098万元、基本预备费2253万元)、建设期利息1090万元及流动资金425万元。

项目招标控制价 :垃圾处理费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16.00元/吨。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4月07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信息。

二、开标情况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04月28日16时00分,开标地点为:网上开标模式: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开标大厅(https://www.qyggzy.cn/),共有4家单位按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递交投标资料。分别是:1.广东华飞工程有限公司;2.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清环环保有限公司,新境界工程技术(深圳)有限公司;3.安徽海创绿能环保有限公司;4.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详见评审过程资料)。

三、评标专家委员会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专家委员会由七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两人,其余评标专家均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组长:;

评标委员会成员:。

四、评标办法、评标标准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评审情况及评审结果

l、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全体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详见评审过程资料);

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通过符合性审查(详见评审过程资料);

2、详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商务部分评审、报价部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详见评审过程资料)。

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推荐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单位 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清环环保有限公司,新境界工程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安徽海创绿能环保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 元/吨) 114.00 115.30 114.68
评审标准一得分(技术部分得分) 43.36 38.64 39.50
评审标准二得分(商务部分得分) 45.00 9.00 4.00
报价部分得分 9.92 9.81 9.86
综合得分 98.28 57.45 53.36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号 张治华ZKJT20120104 / 肖杰玉WD-1400838

以上评标过程均由招标人见证下完成。

评标委员会签字:

日期:202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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