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茶山镇东山路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东莞市发布时间:2025-05-09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东莞市茶山镇东山路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茶山镇东山路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_东莞市茶山镇东山路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标段(包)名称:东莞市茶山镇东山路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公示标题:东莞市茶山镇东山路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05-09 14: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5-13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05-09 14:00:00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07-441900-04-01-446557
投资项目名称 东莞市茶山镇东山路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东莞市茶山镇东山路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标段(包)名称 东莞市茶山镇东山路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公示名称 东莞市茶山镇东山路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5月8日 11时0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推荐次序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综合得分

项目负责人姓名

证书名称及编号 /注册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东莞市恒安电气维护有限公司

8851117.23

98.4

谢文铸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 /粤 2442023202310879;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粤建安B(202 3 0901637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东莞市塘安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8904847.64

89.09

谢基敏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 /粤 244201620161009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粤建安B(20 18 0003628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东莞市长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8937986.05

86.22

吴浩杰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 /粤 244202320231481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粤建安B(20 23 0924906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东莞市恒安电气维护有限公司 91441900562600235Q 1 8851117.23(元) 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425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资格情况: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粤)JZ安许证字[2023]004477。

业绩情况:无要求。

谢文铸

资质资格: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粤2442023202310879;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粤建安B(2023)0901637

业绩:无要求

东莞市塘安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91441900560836340B 2 8904847.64(元) 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425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资格情况: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粤)JZ安许证字[2023]018144。

业绩情况:无要求

谢基敏

资质资格: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粤244201620161009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粤建安B(2018)0003628

业绩:无要求

东莞市长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91441900566651750E 3 8937986.05(元) 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425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资格情况: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粤)JZ安许证字[2023]023615。

业绩情况:无要求

吴浩杰

资质资格: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粤244202320231481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粤建安B(2023)0924906

业绩:无要求

异议受理部门 东莞市茶山镇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地址 东莞市茶山镇茶山南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B栋5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岑工 联系电话 0769-81869978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联系电话 0769-22829635
联系地址 东莞市东城大道239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5月09日14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05月13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报告-东莞市茶山镇东山路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不含专家签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