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开放大学两栋Csu级建筑物拆除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源市发布时间:2025-05-09来源: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项目名称: 河源开放大学两栋Csu级建筑物拆除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 规模: 河源开放大学两栋Csu级建筑物拆除建设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3000.0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13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20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图书馆、教职工业务用室、档案室、保密室、校史展览室、职工活动室、大小会议室和多功能讲学厅等;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3120平方米
  • 范围: 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的土建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市政配套工程以及配套设施设备工程等全部工程施工。最终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项目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河源开放大学两栋Csu级建筑物拆除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河源开放大学两栋Csu级建筑物拆除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公示标题:河源开放大学两栋Csu级建筑物拆除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05-09 11:10:08

公示结束时间:2025-05-14 23:59:59

公示发布时间:2025-05-09 11:10:08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模板

投资项目代码

2407-441602-05-01-875950

投资项目名称

河源开放大学两栋 Csu级建筑物拆除建设项目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河源开放大学两栋 Csu级建筑物拆除建设项目工程

标段(包)名称

河源开放大学两栋 Csu级建筑物拆除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公示名称

河源开放大学两栋 Csu级建筑物拆除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5月7日

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 98.73。

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 94.16。

第三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 92.60。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源市恒辉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1701211.65元

质量承诺

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及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对于质量问题治理最新要求等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且必须获得 河源市建设工程优质奖。

工期(交货期)

21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 时间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叶文军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1442021202202630 、粤建安 B(2022)0101146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符合,详见公示附件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1648403.12元

质量承诺

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及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对于质量问题治理最新要求等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且必须获得 河源市建设工程优质奖。

工期(交货期)

21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 时间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 胡杰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粤 1442017201847137、粤建安B(2016)0000662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符合,详见公示附件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东中创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1819936.60元

质量承诺

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及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对于质量问题治理最新要求等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且必须获得 河源市建设工程优质奖, 否则须支付 总结算造价的 1%的违约金。

工期(交货期)

21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 时间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 罗勇才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2442015201501684、粤建安B(2015)0005697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完全符合,详见公示附件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

异议受理部门

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地址

河源市商务小区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762-3233202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62-3829183

联系地址

河源市新市区旺福路 3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5月10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5年5月14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相关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中创建设有限公司.rar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rar 评标报告-脱敏.rar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源市恒辉路桥建设有限公司.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