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连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提质项目第二期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广东连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提质项目第二期工程总承包
- 规模: 新建、改建园区内市政道路约8条,合计约4km;园区排水管网建设及升级改造(雨水部分);开展园区水土保持、边坡防护以及新开发片区“三通一平”合计约1350亩
- 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详勘)、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从勘察、施工图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和安装施工、调试、配合验收及竣工投入使用、结算等各个环节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连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提质项目第二期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广东连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提质项目第二期工程总承包
公示标题:广东连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提质项目第二期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05-12 17:01:01
公示结束时间:2025-05-19 16:53:38
公示发布时间:2025-05-12 17:01:01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210-441882-04-01-914393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连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提质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连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提质项目第二期工程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连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提质项目第二期工程总承包 | ||
| 公示名称 | 广东连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提质项目第二期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5月8日 | ||
| 评标情况 | 正常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主)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成)湖南省地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正道设计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224724126.48元 | ||
| 质量承诺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王密 | 资质资格 | 一级建造师/粤1442018201908095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勘察方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设计方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施工方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主)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成)佳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224316153.23元 | ||
| 质量承诺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冼仁 | 资质资格 | 一级建造师/桂1452021202200477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勘察方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设计方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施工方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主)中建力天集团有限公司,(成)深圳市爱华勘测工程有限公司,(成)中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224497474.88元 | ||
| 质量承诺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柯芽苗 | 资质资格 | 一级建造师/闽1352019202001705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勘察方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设计方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施工方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壹级 | |
| 业绩情况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城南民族工业园兴园路10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姚工 | 联系电话 | 0763-6676133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3-6623941 |
| 联系地址 | 清远市连州市北湖路66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5月12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5月15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 11 号令,2004 年 6月 21 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