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高铁沿线(南口片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一期)监理
- 项目名称: 梅州市梅县区高铁沿线南口片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一期监理
- 规模: 招标范围:建安工程(按设计文件内容)的施工、验收及工程结算定案的全过程监理工作。规模:建设休闲驿站约2000平方米;改造提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约2150平方米;提升改造生态公园约100亩;配套小型生态停车场2处约400平方米。梅龙高铁(南口片区)沿线隧道口至梅州西站,包含进城大道、梅瑶路、梅华路、省道S223线可视范围内农房外立面微改造约30万平方米,三线整治约2500米,沿线环境提升改造约3400平方米等
- 范围: 本项目施工阶段至全部工程质量保修期期满为止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高铁沿线(南口片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一期)监理
标段(包)名称:梅州市梅县区高铁沿线(南口片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一期)监理
公示标题:梅州市梅县区高铁沿线(南口片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一期)监理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10-23 18: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10-28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10-23 18:00:00
公告内容
梅州市梅县区高铁沿线(南口片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一期)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8-441403-17-01-838857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梅州市梅县区高铁沿线(南口片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梅州市梅县区高铁沿线(南口片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一期)监理 |
||
|
标段(包)名称 |
梅州市梅县区高铁沿线(南口片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一期)监理 |
||
|
公示名称 |
梅州市梅县区高铁沿线(南口片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一期)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10月21日 |
||
|
评标情况 |
详见评标报告等附件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东梓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 2129917.40元,投标下浮率0.680% |
||
|
质量 承诺 |
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工期 (交货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荣 |
资质资格 |
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注册号: 44043267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 二 中标候选人 |
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 2134849.75元,投标下浮率0.450% |
||
|
质量 承诺 |
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工期 (交货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新敬 |
资质资格 |
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注册号: 41009205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 三 中标候选人 |
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 2084454.00元,投标下浮率2.800% |
||
|
质量 承诺 |
合格。 |
工期 (交货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彭泽顺 |
资质资格 |
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注册号: 44027882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
业绩情况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农民街 40号 |
|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3-2411201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3-2589811 |
|
联系地址 |
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 3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23日18时00分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10月28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备注:采用评定分离评标的项目,可填写多个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