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阁镇“精致示范•共同富裕”新乡村示范带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 项目名称: 黄阁镇精致示范共同富裕新乡村示范带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黄阁镇“精致示范•共同富裕”新乡村示范带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黄阁镇“精致示范•共同富裕”新乡村示范带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公示标题:黄阁镇“精致示范•共同富裕”新乡村示范带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3-07-14 00:30:38
公示结束时间:2023-07-18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3-07-14 00:30:38
公示内容
html中标候选人公示
黄阁镇“精致示范•共同富裕”新乡村示范带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JG2023-3294]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主)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广东峰景农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成)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 (主)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
| 投标报价(万元) | 339.08013 | 339.869235 | 340.16596 |
| 综合得分 | 86.4 | 77 | 71.15 |
| 项目负责人姓名/资格证书编号 | 桑映辉/20121104108 | 吴非/A8012020200097 | 宋哲/20092200321 |
公示时间从2023年07月14日00时00分 至 2023年07月18日00时00分止。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冯工
- 联系电话:020-84978254
- 联系地址:
-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 联系电话:020-84986039
-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 日期:2023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