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区怡养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电白区怡养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规模: 项目估算总投资17230.6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0556.78万元。项目用地面积约26945.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4118.77平方米,建设老年人生活用房及其他用房等,同步实施给排水管网、供配电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消防、道路等室外配套工程及康养配套设备。拟设养老床位498张
- 范围: 一)勘察服务范围:包括并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超前钻、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探测、周边物探、氡气检测和必要的施工补勘补测(如有)以及对应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二)设计服务范围:包括并不限于规划设计总体方案、工程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项目设计效果图)、施工图设计(含但不限于以下涉及的内容:绿色设计、节能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医疗专项设计等主体及配套的施工图)等阶段的设计工作,以及初步设计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电白区怡养中心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电白区怡养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公示标题:电白区怡养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08-07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8-12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08-07 00:00:00
公告内容
| 投资项目代码 | 2410-440904-04-01-324653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电白区怡养中心建设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电白区怡养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电白区怡养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
| 公示名称 | 电白区怡养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08-01 09:00 |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定标结果: 投标单位名称 票决得分 得分排名 (主)广东省建工设计院有限公司(成)鸿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35 1 (主)广州城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湖南省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25 2 (主)建同设计有限公司(成)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22 3 长春建工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14 4 (主)北京通程泛华建筑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成)中远智信设计有限公司 9 5 | ||
| 中标候选人一 | (主)广东省建工设计院有限公司(成)鸿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2932224元 | ||
| 质量承诺 | 按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任务委托书和技术要求进行工程 | 工期(交货期) | 45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严小龙 | 资质资格 | 20134402027 |
| 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 业绩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 中标候选人二 | (主)广州城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湖南省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2953472元 | ||
| 质量承诺 | 按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任务委托书和技术要求进行工程 | 工期(交货期) | 45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蔡展刚 | 资质资格 | 115300403 |
| 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 业绩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 中标候选人三 | (主)建同设计有限公司(成)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2932224元 | ||
| 质量承诺 | 按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任务委托书和技术要求进行工程 | 工期(交货期) | 45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韦子君 | 资质资格 | 20074401475 |
| 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 业绩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 异议受理部门 | 茂名市电白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 联系地址 | 电白区行政服务中心12楼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8-5282789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茂名市电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8-5532719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迎宾大道359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08-07 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08-12 00:00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