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运动场足球场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茂名市发布时间:2026-01-22来源: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高州市运动场足球场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 规模: 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7719.8平方米。主要建设国标11人制足球场(长105米,宽68米);建设用水约60立方米泵站一座;改建约1448平方米围网;改建足球场照明系统一套;保障省运会足球赛租扩音系统,LED显示屏各一套;保障省运会足球赛搭建观众席看台;保障省运会足球赛搭建临时办公室、竞赛室、器材室,运动员休息室共17间;购买比赛器材一批;搭建临时设施一批等
  • 范围: 按本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工程内容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高州市运动场足球场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高州市运动场足球场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第二次)

公示标题:高州市运动场足球场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6-01-22 17: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01-27 23:59:00

公示发布时间:2026-01-22 16:52:41

公告内容

投资项目代码 2510-440981-04-02-879303
投资项目名称 高州市运动场足球场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高州市运动场足球场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 高州市运动场足球场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第二次)
公示名称 高州市运动场足球场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6年1月21日
评标情况

定标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排名

中标候选人

定标票决得分

1

1

高州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1

2

2

中施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

3

3

茂名市乾正建设有限公司

10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一(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评标的项目) 高州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5930586.43元
质量承诺 合格 工期(交货期) 9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杨金玲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19202005200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详见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244099626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详见投标文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二(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评标的项目) 中施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5954735.34元
质量承诺 合格 工期(交货期) 90 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卢中波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06200906331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详见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D244485152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详见投标文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三(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评标的项目) 茂名市乾正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5659873.29元
质量承诺 合格 工期(交货期) 90 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柯镇真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23202502646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详见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244730945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详见投标文件。
异议受理部门 高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地址 高州市潘州街道潘州东路197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668-6882832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668-6666999
联系地址 高州市文明路38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1-22 17:00 公示结束日期 2026-01-27 23:59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 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 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报告(脱敏).pdf 高州建总-公示.pdf 乾正-公示.pdf 中施-公示.pdf 高州市运动场足球场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第二次)K值抽取记录表.pdf 定标报告1(脱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