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国家森林公园自然教育及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工程
- 项目名称: 石门国家森林公园自然教育及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工程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石门国家森林公园自然教育及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工程
标段(包)名称:石门国家森林公园自然教育及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工程
公示标题:石门国家森林公园自然教育及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工程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3-12-16 00:00:13
公示结束时间:2023-12-19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3-12-16 00:00:13
公告内容
html中标候选人公示
石门国家森林公园自然教育及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工程[JG2023-6838]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万元) | 2441.643648 | 2436.558265 | 2520.489581 |
| 质量 | 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质量一次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 | 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质量一次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 | 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质量一次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 |
| 工期(交货期) | 780日历天 | 780日历天 | 780日历天 |
| 综合得分 | 97.88 | 97.58 | 91.53 |
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16日00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19日00时00分止。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
- 联系人:左工
- 联系电话:020-37977391
- 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桃园洞大岭山
-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48号
- 联系电话:020-83865773
附件:
- 招标人: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
- 日期:202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