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信宜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建设及配套设施工程II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茂名市发布时间:2025-12-19来源: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茂名信宜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建设及配套设施工程II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
  • 规模: 项目总投资313069787.58元,项目占地约113.4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标准厂房,并配套建设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
  • 范围: 1)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前期、施工准备、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现行监理条例所规定全部内容的建设工程监理;(2)工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概算审核、工程询价、预算编制、进度款支付审核、方案比选预算编制、项目变更审核、结算编制审核、决算编制审核、配合施工过程中需要的造价咨询服务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茂名信宜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建设及配套设施工程II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

标段(包)名称:茂名信宜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建设及配套设施工程II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

公示标题:茂名信宜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建设及配套设施工程II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12-19 21: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12-22 23:59:59

公示发布时间:2025-12-19 21:00:00

公告内容

投资项目代码 2501-440983-04-01-217880
投资项目名称 茂名信宜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茂名信宜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建设及配套设施工程II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
标段(包)名称 茂名信宜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建设及配套设施工程II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
公示名称 茂名信宜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建设及配套设施工程II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12-18 10:00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顶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得分96.84,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华盛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总得分94.45,第三中标候选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得分80.42。
第一中标候选人 顶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2399879.88元,下浮率7.00%。
质量承诺 达到国家合格或以上标准。 工期(交货期) 48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吴军杰 资质资格 注册监理工程师/33010422
业绩 详见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电力工程监理甲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E136010604-4/1
业绩情况 详见投标文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 江苏华盛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2422072.32元,下浮率6.14%。
质量承诺 达到国家合格或以上标准。 工期(交货期) 48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王新芳 资质资格 注册监理工程师/31005953
业绩 详见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E132053962-4/1
业绩情况 详见投标文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2434200.74元,下浮率5.67%。
质量承诺 达到国家合格或以上标准。 工期(交货期) 48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王宗鑫 资质资格 注册监理工程师/44043048
业绩 详见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E144017577
业绩情况 详见投标文件。
异议受理部门 信宜市信业产业和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东镇六运社区(207国道旁)工业园办公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黎先生 联系电话 19927393012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668-8813024
联系地址 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新尚路4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5-12-19 21: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5-12-22 23:59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相关附件

K值抽取表(脱敏))_扫描版.pdf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pdf 开标记录表(脱敏))_扫描版.pdf (已压缩)第三中标候选人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pdf (已压缩)第二中标候选人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pdf (已压缩)第一中标候选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pdf 产业园中标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