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大岭山镇新塘大道接厚大路工程评标报告

东莞市发布时间:2024-08-14来源: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东莞市大岭山镇新塘大道接厚大路工程
  • 项目地址: 大岭山
  • 规模: 项目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莞长路与莞佛高速交叉处的西南侧,华星工业园的南面,周边主要道路有莞长路、厚大路及大塘路等
  • 范围: 东莞市大岭山镇新塘大道接厚大路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养护期为12个月)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大岭山镇新塘大道接厚大路工程

标段(包)名称:东莞市大岭山镇新塘大道接厚大路工程

评标结束时间:2024-08-14 14:02:36

公告内容

东莞市大岭山镇新塘大道接厚大路工程评标报告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东莞市大岭山镇新塘大道接厚大路工程

2、建设地点:东莞市大岭山镇

3、招标人:东莞市大岭山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4、招标代理机构:莞睿建设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项目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莞长路与莞佛高速交叉处的西南侧,华星工业园的南面,周边主要道路有莞长路、厚大路及大塘路等。本项目为新建市政道路,走向由南往北,道路起点与厚大路呈T字形平面交叉,终点与新塘大道、规划三路呈十字形平面交叉,项目路线全长约441.162m,双向4车道(曲线段采用双向2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 20km/h。最大给水管径为 DN500,最大排水管径 DN1000,工程造价约3000万元。

6、计划工期: 31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28日(具体以开工令时间为准),计划竣工验收日期:2025年7月7日。

7、投资金额: 30651776.89 元。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双信封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9、招标范围:东莞市大岭山镇新塘大道接厚大路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养护期为12个月)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专家六、专家七、专家八、专家九;

(三)开标情况记录:

1、2024年8月13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9)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单位共8家,经系统自动辅助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共8家,不符合要求的共0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8家投标单位解密成功。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投标人对解密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5、现场共开启8份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经核查,投标保证金、工期及质量要求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通过符合性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8家。

7、对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打包上传至评标系统。

8、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四)入围评标且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2

广东佳浩建设有限公司

3

广东鸿润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4

广东润庆建设有限公司

5

广东道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

广东一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

央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五)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无否决投标的情况。

(六) 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审步骤

是否暗标

评审项

评审标准

评审内容(对应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所填报项目经理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已由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所填报项目总工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已由拟委任的项目总工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

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项目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款改为: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如投标人不具备拟分包工程所需的某专项工程相应资质或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

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投标文件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款否决投标的规定。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

第一个信封

资格评审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

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施工组织设

计:总体施

工组织布置

及规划(20)

(1)对项目的基本情况了解全面、准确,施工总体布置规划、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16,20】分(满分分值的 80%~100%); (2)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施工总体布置规划、施工进度计划基本可行,得(12,16】分(满分分值的 60%~80%);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12分(满分分值的 60%)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施工组织设

计:重点、

难点和关键

工程的施工

方案与技术

措施(15)

(1)对项目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认识分析透彻,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采用“四新”技术,制定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重点突出的,得(12,15】分(满分分值的 80%~100%); (2)对项目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认识基本到位,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基本可行,重点较为突出的,得(9,12】分(满分分值的 60%~80%);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 得9分(满分分值的 60%)。

施工组织设

计:工期、

质量、安

全、环保水

保、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5)

(1)能够准确预判分析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施工目标实现的主要影响因素,拟采取预防保证措施针对性强、科学有效,重点突出的,得(12,15】分(满分分值的 80%~100%); (2)对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等风险有一定认识,预防保证措施基本可行,重点较为突出的,得(9,12】分(满分分值的 60%~80%);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 得9分(满分分值的 60%)。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详细评审

主要人员:

项目经理任

职资格与业

绩(10)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经理

最低要求)时,得10分。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主要人员:

项目总工

(即项目技

术负责人)

(25)

(1)技术负责人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即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时,得10分, (2)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加15分。

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

(15)

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获得工程类有关的国家或省级工法、QC、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科学技术进步奖、鲁班奖、詹天佑奖、主编或参编过国家标准、行业或地方标准(指省级)等的,每一项得 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注:①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

获奖时间为准; ②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同一个项目得多个奖项不重复记分,且不能以上一级奖项替代本级奖项而得分;

是否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是否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5名(不少于3名但不足5名时,按全部实际数量)通过详细评审。 注:本条所述“名次”包含了并列的情况;如名次为 1,1,3,4,5,则前 5 名为 5 家投标人;如名次为1,2,3,4,5,5,则前 5 名为 6 家投标人,下同。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要求,投标文件报价信封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10项要求;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及最高评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

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报价信封投标值一致。【适用于工程量固化清单报价时】 (8)投标人若填写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未出现缺项、缺页;书面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报价信封投标值一致。【适用于采用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报价时】

报价信封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 投标函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 报价信封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 已标价工程

量清单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 中标候选人

的公示信息表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其他因素等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前5名(不少于3名但不足5名时,按全部实际数量)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报价信封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 投标函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 报价信封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 已标价工程

量清单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 中标候选人

的公示信息表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详细评审

是否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总得分

1

广东道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8.18

50

通过

88.18

2

广东鸿润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37.52

50

通过

87.52

3

广东佳浩建设有限公司

36.04

50

不通过

86.04

4

广东润庆建设有限公司

36.27

50

不通过

86.27

5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9.88

50

通过

89.88

6

广东一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7.39

50

通过

87.39

7

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36.18

50

不通过

86.18

8

央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8.29

50

通过

88.29

(八) 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备注

1

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2

广东佳浩建设有限公司

3

广东鸿润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

4

广东润庆建设有限公司

5

广东道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

6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

7

广东一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

央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九)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鸿润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道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相关附件

评标报告等.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