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宁县五和镇庄源村典型村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标段(包)名称:广宁县五和镇庄源村典型村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评标结束时间:2025-01-06 14:17:24
公告内容
广宁县五和镇庄源村典型村建设项目(一期)
(施工)
评标报告
招 标 人 :广宁县五和镇人民政府
招 标 代 理机构:广东中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06日
广宁县五和镇庄源村典型村建设项目(一期)
(施工)评标报告
一、项目介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宁县五和镇庄源村典型村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已由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审〔2024〕63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广宁县五和镇庄源村典型村建设项目(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
(1)招标人:广宁县五和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广宁县五和镇庄源村典型村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3)建设地点:肇庆市广宁县五和镇庄源村
(4)工程规模:广宁县五和镇庄源村典型村的边坡修正、两岸清杂、河道清淤、三线整治、墙面整治、四小园等。该项目总投资1962.90万元,其中本标段建安工程费用338.149322万元。
(5)招标控制价:3381493.22元
(6)资金来源:通过从上争涉农资金、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和债券资金统筹解决。
(7)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等,具体工程规模及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工期:9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二、招标过程
1.招标文件的编制与核备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广宁县五和镇人民政府)委托招标代理(广东中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已按程序上报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并已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核备。
2.公告发布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 2024 年 12月17日至 2025 年01月06日(北京时间)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粤公平)网上发布。
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
3.1本项目无招标文件澄清更正公告,详见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更正公告”栏目。
3.2本项目无答疑澄清文件,详见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答疑澄清文件”栏目。
4.投标文件的递交
办理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于2025年01月06日09:00至 09:30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网上开标系统,进入本项目的开标大厅签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09:30止,本项目共有 4 家投标单位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分别是1深圳市鑫瑞达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2广东富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 广州市中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肇庆市恒轩创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开标情况
本项目开标会于2025年01月06日09时30分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7(建设工程)开标室举行,会议由招标代理主持,各投标人代表均按时参加,会议在主管部门监督下,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如实记录开标情况(详见《开
标记录表》)。
三、评标工作
(一)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工作于2025年01月06日10时15分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室408举行。
评标委员会构成: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主会场为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会场为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招标人代表1名,随机抽取专家4名,其中3名专家均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远程异地评标专家1名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在随机抽取的专家中选举产生。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专家5;
评标委员会成员:专家1(招标人代表)、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
(二)评标方法、标准
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最低价法,评标工作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评分标准、办法依法进行。
(三)评标程序
评标时,本项目进入评标会议依次进行评审,评审具体过程如下:
1)初步评审(形式性评审、资格性评审、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标准,首先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经评审 4 家投标人均通过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2)详细评审
2.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算术性校核。(详见评分因素评审汇总打分表)
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计算出经评审的投标价,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了 3 名中标候选人。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未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补正。
(五)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无。
四、评标结果
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广宁县五和镇庄源村典型村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1.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肇庆市恒轩创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胡洋钏
投标报价(元) 3329084.91
工期(日历天) 90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2663267.93
2.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广州市中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符天珠
投标报价(元) 3115369.86
工期(日历天) 90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2897293.97
3. 推荐第三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深圳市鑫瑞达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周伟忠
投标报价(元) 3345311.39
工期(日历天) 90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3111139.59
广宁县五和镇庄源村典型村建设项目(一期)(施工)评标委员会
2025年01月06日
招标人(签字): 监督单位(签字):
见证单位(签字):
注:本报告原件一份存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复印件抄送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宁县五和镇人民政府和招标代理机构。
相关附件
庄源典型村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报告脱敏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