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暗涵(方渠)系统化综合整治工程(张槎、南庄片区)4标段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5-09-03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 项目名称: 禅城区暗涵方渠系统化综合整治工程张槎南庄片区4标段监理
  • 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对城西二号、三号泵站片区范围内存在的污水直排口或混接点的暗涵(方渠)进行改造,对应采取封堵、截流、增补建设配套管道,实现分流改造,新建DN300~DN800排水管道约5.73km,同时对城西三号泵站片区范围内长度约3.25km的暗涵(方渠)进行降水、清淤。建安费约:1746.21万元。2.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的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过程结算(如有)、工程结算等)等的全过程监理,进行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禅城区暗涵(方渠)系统化综合整治工程(张槎、南庄片区)4标段监理

标段(包)名称:禅城区暗涵(方渠)系统化综合整治工程(张槎、南庄片区)4标段监理

公示标题:禅城区暗涵(方渠)系统化综合整治工程(张槎、南庄片区)4标段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09-04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9-08 23:59:59

公示发布时间:2025-09-03 00:00:00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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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04-440604-04-01-968933

投资项目名称

禅城区暗涵(方渠)系统化综合整治工程(张槎、南庄片区)

招标项目名称

禅城区暗涵(方渠)系统化综合整治工程(张槎、南庄片区)4标段监理

标段(包)名称

禅城区暗涵(方渠)系统化综合整治工程(张槎、南庄片区)4标段监理

公示名称

禅城区暗涵(方渠)系统化综合整治工程(张槎、南庄片区)4标段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9月1日

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推荐 广东禅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为中标候选人,技术标评审得分 59.60分,资信标评审得分19.00分,经济标评审得分19.98 分,综合得分98.58 分,排名第一。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禅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419,455.16元

(监理服务酬金折率:87.37%)

质量承诺

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服务期

200日历天,实际工期起止时间以委托人开出的监理任务单约定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谢日强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编号:00859392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作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证书编号: E244066080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投标人业绩作要求

异议受理部门

佛山市禅城区盈浩排水建设管养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果房路79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雷工

联系电话

0757-82321751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联系电话

0757-83079930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68号B403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3079930、0757-83105864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68号B403、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广东(佛山)软件产业园1号楼3-4层

投诉处理部门

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联系电话

0757-83079930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68号B403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9月4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5年9月8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1、 标段(包)编号:A02-440604-2024-0010-11-01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4、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5、 招标代理机构: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工

话:0757-83126189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监理开评标过程资料(脱敏后加盖公章).pdf (带签字)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禅城区暗涵(方渠)系统化综合整治工程(.pdf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