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南东北街、茅山东北街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5-12-02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聚龙南东北街茅山东北街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聚龙南东北街、茅山东北街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聚龙南东北街、茅山东北街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示标题:聚龙南东北街、茅山东北街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12-03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12-06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2025-12-02 18:26:47

公告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08-440111-17-01-661550
投资项目名称 聚龙南东北街、茅山东北街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聚龙南东北街、茅山东北街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聚龙南东北街、茅山东北街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示名称 聚龙南东北街、茅山东北街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11-24 10:00:00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勘察设计方案评分

勘察设计商务文件评分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

报价评分

总得分

1

(主)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2738

9

23.912

41.466

93.65

2

(主)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6.4808

9

22.82

41.139

89.44

3

(主)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7.0352

9

22.484

40.3452

88.86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候选人资格情况 候选人业绩情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主)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44000019043049X8 1 6920.121076(万元)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 340日历天(其中施工暂定工期320日历天),计划工期比招标文件提前25个日历天完工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黄国清 粤1442024202500518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2 (主)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913100001699534723 2 6646.256438(万元) (1)勘察设计部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 2013 年版《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部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45日历天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曹东娇 沪1312018201903940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3 (主)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914401011904321294 3 6952.419609万元) (1)勘察设计部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2013年版《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部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项目总工期为345日历天(其中施工暂定工期:325日历天),比招标文件工期目标提前20天完成。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陈俊杰 粤1442019202003133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白云区道路设施养护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永福正街52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20-31234451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0-86212546,020-86210407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白云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二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5-12-03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5-12-06 00: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