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东陂至四方井旅游大道建设工程(K0+000~K1+399.865段)监理

清远市发布时间:2023-12-07来源: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连州市东陂至四方井旅游大道建设工程K0000K1399.865段监理
  • 项目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
  • 范围: 连州市东陂至四方井旅游大道建设工程(K0+000~K1+399.865段),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速度为60km/h,建安费约69937359.86元 ; 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招标内容:经批准建设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与招标人要求为准),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期、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竣工、结算及保修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 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止(此处竣工结算指甲方终审部门进行的竣工结算
  • 概况: 本项目为连州市东至四方井旅游大道建设工程,起点位于东破镇,路线沿G537线向南经东镇、大新桥、前江铺、青草洞、罗角村、何家、新塘工业园、四方井,终点至现状许广高速蔡屋村分离式立交桥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连州市东陂至四方井旅游大道建设工程(K0+000~K1+399.865段)监理

标段(包)名称:连州市东陂至四方井旅游大道建设工程(K0+000~K1+399.865段)监理

评标结束时间:2023-12-07 22:12:00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020-441882-48-01-076175
投资项目名称 连州市东陂至四方井旅游大道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连州市东陂至四方井旅游大道建设工程(K0+000~K1+399.865 段)监理
标段(包)名称 连州市东陂至四方井旅游大道建设工程(K0+000~K1+399.865 段)监理
公示名称 连州市东陂至四方井旅游大道建设工程(K0+000~K1+399.865 段)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3 年 12 月 7 日
评标情况 正常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1571917.75 元;下浮率:2.25%
质量承诺 按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按招标文件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刘东军 资质资格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44010772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业绩情况 1、信宜市站前大道新建工程施工监理;2、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院区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施 工监理 ;3、安铺镇人民大道、滨湖路改扩建工程(监理); 4、广清产业园华清产业大道工程监理项目;5、清远市科技园(百嘉)创兴二路西段道路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1606009.47 元;下浮率:0.13%
质量承诺 按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按招标文件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王晓霞 资质资格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44024737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业绩情况 1、海汕路西闸至埔边段综合改造工程(市政景观绿化 标);2、打造 12 条特色精品示范村(二期)项目施工监理; 3、增城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新河路(长风北路-创誉路)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1588641.99 元;下浮率:1.21%
质量承诺 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质 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 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起算,至所 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 止(此 处竣工结算指甲方终审部门 进行的竣工结算)。包括本工程的施 工图设计期、施工准备期、施工期、 工程竣工、结算及保修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朱清华 资质资格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44029602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业绩情况 1、英德市西牛镇塘镇旧城区改造工程项目监理;2、英德市东华镇英华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
异议受理部门 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 联系地址 清远市连州市北湖路 66 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夏先生 联系电话 0763-663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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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 联系电话 0763-6623941
联系地址 清远市连州市北湖路 66 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3 年 12 月 23 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3 年 12 月 25 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 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 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 11 号令,2004 年 6 月 21 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 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相关附件

开评过程资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