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步镇管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评标报告
- 项目名称: 寮步镇管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
- 项目地址: 寮步镇
- 规模: 本项目拟对寮步镇中心片区、中心南片区、塘唇-石步片区、西溪-凫山片区、松山湖大道南产城融合区等主要片区的52条道路设置和完善停车泊位及配套设施,涉及道路长度52.95公里,预计将新增泊位4759个,其中充电桩2007个,并同步完善地磁、标线、标志、标牌等停车配套设施,拆除现状护栏4241米,新增挡车架47289米,新划标线6462平方米,新增收费停车指引标志150套,新增监控杆及摄像头197套,新增地磁6275个,新增变压器82个,新增配电箱70个,标志标线新建道路面积88444平方米,新增人行横道牌61个,新增悬臂式F指路牌18个,新增Y型一柱六牌23个,标牌版面翻新14块,标线翻新面积89349平方米 ; 准)。本工程总投资约为17655.27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5373.50万元 ; 准)。 招标内容:包括对道路影响范围进行物探、测量等
- 范围: 对本项目路内停车位及相关配套的建设进行勘察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寮步镇管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
标段(包)名称:寮步镇管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
评标结束时间:2025-12-10 14:55:14
公告内容
寮步镇管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评标报告公示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寮步镇管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
2. 建设地点:东莞市寮步镇
3. 招标人:东莞市寮步镇工程建设中心
4.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项目咨询(东莞)有限公司
5.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寮步镇中心片区、中心南片区、塘唇-石步片区、西溪-凫山片区、松山湖大道南产城融合区等主要片区的52条道路设置和完善停车泊位及配套设施,涉及道路长度52.95公里,预计将新增泊位4759个,其中充电桩2007个,并同步完善地磁、标线、标志、标牌等停车配套设施,拆除现状护栏4241米,新增挡车架47289米,新划标线6462平方米,新增收费停车指引标志150套,新增监控杆及摄像头197套,新增地磁6275个,新增变压器82个,新增配电箱70个,标志标线新建道路面积88444平方米,新增人行横道牌61个,新增悬臂式F指路牌18个,新增Y型一柱六牌23个,标牌版面翻新14块,标线翻新面积89349平方米。同时加快推动寮步镇道路交通智能化发展,主要推动汽车城片区、松湖智谷片区、寮步镇万润广场片区以及全镇停车管理平台的建设,规划设置公共停车泊位2222个,并配套建设智慧交通及管理设施。本项目建成后可提供公共停车泊位8910个。其中,52条道路路内停车位6688个,各停车区项目2222个。本招标内容为对本项目路内停车位及相关配套的建设进行勘察。(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为准)。
6. 勘察服务期限:6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评审和审批的时间及配合服务期)。勘察成果的进度由中标人根据设计成果的进度要求自行控制,但需满足设计送审、评审和报批,施工图设计送审、报批和备案的时间要求。
7. 项目投资金额:本工程总投资约为17655.27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5373.50万元。(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为准)。
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 招标范围:包括对道路影响范围进行物探、测量等。包括但不限于对设计道路沿线进行地形地貌测量、地下管线测量、调查设计道路沿线障碍物等。其中包括收集已有资料、制定勘察纲要,进行物探、测试、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办理勘察报告备案,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和施工图审查方面等手续。
二、投标及开标
本项目于2025年11月15日至2025年12月09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发布招标公告及附件。至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上午09时30分,一共5家投标单位上传了投标文件,以下为本次招标的投标及开标情况。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上午0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交易系统在线上传投标文件;
(3)投标人家数:5家。
(4)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家数:4家。
具体投标收标情况详见《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收标会议情况记录表》和《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9日上午09时30分;
(2)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7);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先开启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先不予开封,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数据打包,通过交易中心系统辅助审查有效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
具体投标收标情况详见《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收标会议情况记录表》和《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标结束后,直接在评标室开启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场参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启情况记录在案,具体开标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三、评标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评标办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2.1.1 2.1.3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勘察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章”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投标文件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款否决投标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与“勘察费用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一致;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勘察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①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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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方案一: 技术建议书: 35 分 主要人员: 20 分 技术能力: 10 分 业绩: 25 分 履约信誉: 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⑤: 10 分 |
①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主孔单孔跨径大于150m或桥墩高大于80m或采用新工艺等)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对各专业分项负责人进行资格评审。
②对于通用类项目,应采用分值构成方案一。
③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主孔单孔跨径大于150m或桥墩高大于80m或采用新工艺等)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采用分值构成方案二。
④“技术能力”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工程咨询管理(指勘察设计、勘察设计咨询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⑤评标价权重分值不宜超过10分。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的平均值的计算:(方案一) ①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应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100%;(注: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③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为评标价平均值。 ■(2)评标价的平均值的计算:(方案二) ①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100%;(注: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③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为评标价平均值。 □(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方案三) ①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的确定 下浮率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启前在评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摇珠浮动区间为: (区间差值以3至5个百分点为宜)),摇出3个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②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0分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 %,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于开标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方法四:将最高评标限价下浮 %,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三)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评标价平均值、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续上表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对招标项目勘察的理解和总体思路 | 5分 | 根据对勘察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准确程度和总体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60%~100%。 |
招标项目勘察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根据对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程度和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 |||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 5分 | 根据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的合理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60%~100%。 | |||
勘察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 根据工作计划实施、安排的合理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60%~100%。 | |||
勘察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5分 | 根据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60%~100%。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根据承诺的后续服务机构人员的完善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审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 (2) | 主要 人员 | 2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2分;此外,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基础上: 项目负责人每增加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的勘察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岗位工作经验的加8分,最多加8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本项目E1取0.6,E2取0.3。 注: ① 一般通用工程,E1宜取0.6,E2宜取0.3; ② 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主孔单孔跨径大于150m或桥墩高大于80m或采用新工艺等)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E1宜取0.2,E2宜取0.1; 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二位。 | |||||
2.2.4(4)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承接过的勘察项目获得奖项的: (1)获得国家级或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2分。 (2)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按高分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5分 | 业绩加分 | 25分 | 勘察业绩:(25分) 投标人自2020年01月至今承接过类似工程的勘察业绩,每项得12.5分;本项最高得25分。 注:业绩的完成时限、认定标准及证明材 料要求按投标人须知附录2执行。 |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审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4) | 其他因素 | 履约信誉 | /分 | 履约情况 | /分 | / |
①续上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按投标人须知第6.1.1项执行。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评标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3.2.3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3款细化如下: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各评分因素(评标价、技术能力、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及其各评审因素细分项的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评分低于上述权重分值百分比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商务评分(主要人员、其他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同一评委对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最大的评委评分进行取舍(当一位或两位评委评分差值最大时均取消其评委评分;当多于两位评分差值均最大时或评委人数为5人时,不取消任一评委评分),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4.2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4.2项第(2)、(3)、(4)目修改为: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
3.6.2 | 评标办法范本原文增加3.6.2款: 3.6.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
3.9 | 评标办法范本原文增加3.9.3款-3.9.5款: 3.9.3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9.4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9.5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
2、评标时间及地点
(1)评标时间:2025年12月10日09时30分至14时00分。
(2)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7)。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本报告“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松山湖分局(监督部门,远程监督见证);
东莞市寮步镇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人);
中天项目咨询(东莞)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公证处(其他部门)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4、评委守则
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按国家与广东省的规定组建,设立9人评标委员会,其中3人为招标人派出的代表,其余6名专家于2025年12月09日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其中专家一、专家三、专家七为招标人专家代表,专家二、专家四、专家五、专家六、专家八、专家九为从 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中随机抽出产生。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专家四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具体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及方法对各投标单位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了综合评审和打分,情况如下:
(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通过家数:4家,不通过家数:0 家。具体情况请见评标报告附表。
(2)资格审查
通过家数:4家,不通过家数:0 家。具体情况请见评标报告附表。
(3)详细评审打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了详细评审和打分:各投标人的具体得分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4)澄清:没有要求投标人澄清。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单位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了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报价算术性修正、详细评审,情况如下:
(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通过家数:4家,不通过家数:0家。具体情况请见评标报告附表。
(2)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投标单位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了详细评审和打分:各投标人的具体得分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3)澄清:没有要求投标人澄清。
8、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未发现串通投标情况。
四、 评标结果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完成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全部评审后,汇总出各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并按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推荐前3名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 |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详细评审 |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备注 |
1 | 福建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研究院 | 通过 | 通过 | 27.93 | 50 | 通过 | 10 | 87.93 | 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2 | 广东瑞东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8.91 | 53 | 通过 | 10 | 91.91 | 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3 | 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9.23 | 55 | 通过 | 10 | 94.23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4 | 深圳市长勘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7.71 | 44 | 通过 | 10 | 81.71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