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2024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饶平县2024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一期
- 规模: 低效林改造6670000平方米,封山育林9338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林地清理、整地挖穴、施肥回填、种植、抚育等工序
- 范围: 包含饶平县2024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一期)全部内容,具体内容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饶平县2024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一期)
标段(包)名称:饶平县2024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一期)
公示标题:饶平县2024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4-04-03 16:51:21
公示结束时间:2024-04-08 16:51:21
公示发布时间:2024-04-03 16:51:21
公告内容
饶平县2024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1-445122-64-01-558474 | |||||
| 投资项目名称 | 饶平县 2024 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一期)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饶平县 2024 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一期) | |||||
| 标段(包)名称 | 饶平县 2024 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一期) | |||||
| 公示名称 | 饶平县 2024 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4.4.2 | |||||
| 评标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梅州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元茂营林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升源园林生态有限公司 | 投标价:6776038.02元 投标价:6691829.37元 投标价:6777041.66元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梅州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总价:6776038.02(元) | |||||
| 质量承诺 | 按照招标人发出的《作业设计书》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作业设计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24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 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吴振宏 | 资质资格 | 林业中级工程师0700102470586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造林绿化施工单位乙级 证书编号:ZLS乙2023-041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东元茂营林科技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总价:6691829.37(元) | |||||
| 质量承诺 | 工程质量达到作业设计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24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吴来仟 | 资质资格 | 林业高级工程师1900101068052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造林绿化施工单位丙级 证书编号:ZLS乙2023-156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深圳市升源园林生态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总价:6777041.66(元) | |||||||
| 质量承诺 | 按照招标人发出的《作业设计书》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作业设计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24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卓芬芳 | 资质资格 | 林业中级工程师2203003067196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造林绿化施工单位乙级 证书编号:ZLS乙2023-046 | ||||||
| 业绩情况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饶平县林业局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汕汾中路红光 市场路口饶平县人民政府粤东大厦办公区 5-6 楼林业局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邱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8-7508279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8-7501787 |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汕汾中路红光 市场路口饶平县人民政府粤东大厦办公区 5-6 楼林业局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4月3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4月7日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第一、二 、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报告详见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
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 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饶平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确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章:
2024年4月3日